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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列出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2016-04-05 15:21来源:德州新闻网作者:潘晓泉关键词:环评审批环评批复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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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经济风险和环境风险,《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近日公布,明确提出凡是清单内涉及的项目一律不准引进。

目前,德州市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火热,但由于对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办法不够了解,导致一些有引进意向的项目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为此,德州市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外地经验,结合德州市实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项目;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等项目。

根据要求,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负面清单,杜绝招引负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对列入本负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评批复,发改、经信部门不予立项、核准、备案,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土地手续。

原标题:德州列出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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