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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2016-11-04 11: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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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浙江温州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已经下发。规划提出,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火电机组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技术改造。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废气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全市范围内65蒸吨/小时以上(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工业锅炉的烟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10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工业锅炉和10蒸吨/小时以上的层燃炉、抛煤机炉烟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印染、石化化工、涂装等13个主要行业VOCs整治任务,开展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利用综合治理技术改造。加强VOCs监测监控,重点企业配备VOCs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装置。实施生态环保重点工程,包括治污水、治气治霾、土壤治理、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产业等7个领域292个项目。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温政办〔2016〕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

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温州”,根据《关于实施生态化战略的决定》(温委发〔2015〕26号)、《关于制定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委发〔2016〕2号)和《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温政发〔2016〕13号),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等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全市上下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强势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五水共治”、治气治霾、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加快建设美丽温州,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指数居全省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

1.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表水(48个固定站位)氨氮平均浓度下降41.9%,总磷平均浓度下降27.6%,高锰酸盐指数下降15.1%。201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水系流域水质达标率89.5%,温州市区大气环境优良率85.7%,达312天,PM2.5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优良率和PM2.5浓度均列全省第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明显好转,市区及县城的区域环境噪声均小于55分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扭转,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2.污染减排和行业整治成效显著。

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比2010年底分别下降15.95%、17.23%、21.21%,26.99%,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21.8%,124.0%,160.7%和145.1%。“十二五”时期,强势推进电镀、化工、印染、造纸、制革、合成革等六大重污染行业1151家企业整治提升,共关停企业508家,原地整治211家,搬迁入园432家,关停重污染企业数占全省1/3,龙湾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合成革生产线均超额完成50%的削减任务,通过集聚提升等措施积极推进永嘉纽扣拉链上色、平阳金属蚀刻、苍南卤制品、瓯海印制线路板等区域性污染行业整治提升,生态园拉丝行业全面关停,累计建成14个环保园区,六大重污染行业入园率从29.8%提高到91.6%,整治后,废水排放量削减40%,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50%,氨氮排放削减52%,一批行业污染较重的区域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节约土地4800余亩,实现了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双赢。

3.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深化。

大力开展“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强势推进“六城联创”,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温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县(市、区)6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109个(创成比例达到83.8%),建成一大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细胞工程。

4.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十二五”以来,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47座,其中镇级污水处理厂41座,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站)69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达到128.30万吨/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断完善。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主要河流交接断面全面实现在线监测,建成空气自动站18个,有251家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292个站点),建成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系统182套。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

5.环保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建立“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编制市县环境功能区划。实施河长制、交界断面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制度。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排污指标量化管理,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分级、分类、分区域管理,通过抓重放轻,部分项目实行审批备案制,减少审批事项30%以上。完成环评机构与环保系统脱钩。创新环保监管模式,建立总量指标基本账户制度,鹿城、瓯海、平阳试点推广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建立环保司法、环保公安联动机制和网格化监管机制,苍南县法院率先派驻环保法庭,加大环保强制执行力度。2014-2015年共查处涉刑案件494起,刑拘773人,刑拘人数持续在全国地级市中保持第一,被誉为环保执法“温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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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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