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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12-13 09:5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放射性废物放射性污染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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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环保部获悉关于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的公告,全文如下:

环保部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的公告

为加强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放射性废物分类的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制定了《放射性废物分类》,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发布的原《放射性废物的分类》(HAD401/04)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放射性废物分类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局

2017年11月30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日印发

环保部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环保部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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