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山西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及《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实现2018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国考5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栿类)断面比例达到53.4%,劣桋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17.2%。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栿类比例,总体达到92%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6%以内。汾河流域各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余设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面提效改造。国考劣桋类水质断面控制单元内所有工业企业外排废水(矿井水除外)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桋类标准;煤矿外排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栿类标准;其他区域外排废水达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煤炭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地表水桋类标准。(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牵头,省经信委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完成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中的年度任务。(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严格落实《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动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依法依规有序退出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和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牵头,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5.汾河、桑干河流域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地表水桋类标准的要求,采取提效措施,2018年12月完成前期工作并全部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全部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提高污水处理厂冬季出水水质。全省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实际,在2018年10月底前及时采取截污纳管、明渠覆盖、设施保温等有效措施,确保对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全收集、全处理,其他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2%以上,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排水管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及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9.强化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设区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县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0.鼓励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资源化利用。(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继续开展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600个。(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4.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化肥使用量增幅控制在0.4%以下;农药使用量与近三年平均用量相比增幅控制在2%以内。(省农业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5.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依法关闭或搬迁任务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环保厅牵头,省农业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交通运输污染控制。
16.按照公布的船舶垃圾接收点、船舶油污回收点清单,今年累计完成50%的建设任务。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7.依法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禁止使用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船舶。(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8.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服务区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试点。(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五)节约保护水资源。
19.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年度目标。(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严控地下水超采,完成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年度任务。(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设区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配合)
22.设区市节水型城市达标比例不低于70%。太原市完成1~2个大型居住区的雨水收集利用示范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水利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3.加强节水管理,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年度任务。(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保障水环境安全。
24.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和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5.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地下水“双源”(污染源、饮用水源)清单,完成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采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经信委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6.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换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建设任务。(省环保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安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开展67个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落实“一井(片)一策”地下水保护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配合,太原市、大同市、忻州市、晋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8.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风险源清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及保障机制。(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
29.完成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等七河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年度任务。(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0.编制实施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调水年度方案,保障河道生态流量。(省水利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牵头,省环保厅配合,相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1.汾河流域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0%。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2.在国考劣桋类水质断面上游适当位置至少建设一处堤外潜流或垂直流人工湿地,改善断面水质。(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3.持续推进河道清淤、清理垃圾、清除违法建筑的清河行动,地表水国考断面上游河道清理率达到100%。(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在沿河(湖、库)两岸视条件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保护水域湿地空间。(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5.县级及以上城市在总体规划修编时应将城市“蓝线”作为强制性内容进行划定,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36.强力推进17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见附件4)。
(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7.推动完成36个新建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和11个已建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见附件3)升级改造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8.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及设置审批工作,坚决取缔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入河排污口。(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9.在汾河流域、桑干河流域实施水污染联防联控,建立跨市界河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测、水质超标预警、应急响应等联动机制,推进市际协作,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配合,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0.全面开展以整治“散乱污”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达标无望的,由地方政府责令关闭;对“土小”企业,露头就打,依法清理;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强化证据固定与收集,及时移送司法。(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1.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违法企业名单。(省环保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2.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按月更新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及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记录,并按照调度要求报送。(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43.完成水体达标方案和良好水体保护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4.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各级环保部门每月要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反馈污水处理厂出水监测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监测情况进一步强化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促进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在政府或环保部门网站及主要媒体每季度发布行政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各市人民政府)
46.在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内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
47.在各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计生部门网站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内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各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
48.加大《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入选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推广率不低于60%。(省科学技术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9.制定出台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省环保厅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区域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细化工作调度。
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调度各设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各设区市要确定专人于每月月底前将信息报送至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部门联动。
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定期会商,形成联合调度、联合督办、联合约谈、联合考核的工作机制。
(四)严格督办问责。
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督查、督办工作。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1个月或地表水国考断面单月水质同比恶化的,向相关市人民政府发出预警;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3个月或地表水国考断面单月污染物超标2倍以上的,对相关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6个月或地表水国考断面单月污染物超标5倍以上的,对重点工作滞后的或国考断面控制单元内相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事由涉及同一个市内3个县(市、区)以上的,约谈市级政府负责人,并开展专项环保督查。对水质恶化严重、重点工作未完成、约束性指标未完成的市、县(市、区),按照《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激励导向。
按照《山西省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方案》,严格执行扣缴奖励标准,按月对跨界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考核,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六)加大媒体监督。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水污染防治媒体监督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省级媒体及时曝光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22日,宣城市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建平片区建设)EPC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合同估算价10542万元,项目内容包含建平镇和钟桥街道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等。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重要文件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依托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技术基础,先行先
3月21日,广德环保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2月27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广德环保水污染防治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初期雨水收集池未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且厂区西南面(锅炉附近)部分初期雨水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3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为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北滘、乐从等多个水项目正式动工。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设计规模4.0万m3/d(土建4.0万m3/d,设备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综合处理箱体、办公楼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安防工程、总图工程和进出场管线及排出口等。项目工
近日,顺德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正式动工。作为顺德区第二批试点联围EPC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涵盖容桂联围、胜江围,涉及容桂、勒流、杏坛3个镇街,总投资达52.1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水动力构建工程等,预计建设管网约914km,河涌清淤1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杭州市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稳步完善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生态环保投资攻坚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实施“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贺兰山东麓水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经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现予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生态、水环境,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2024年2月1日,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所属“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水务)。国能水务深耕环保领域二十余年,是国家能源集团唯一专业从事水处理工程、水务投资与运营、声学环境治理、节能环保产品制造、生态修复治理的综合型智慧环保企业。五
西宁人大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文件全文如下: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调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项目的公示根据国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拟调整2023年度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至莲花县坊楼镇生
近日,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1·21”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2023年11月21日15时41分许,赣州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接触消毒池防水防腐施工过程中,1人中毒窒息,现场作业人员盲目入池施救,也导致中
3月13日,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资阳市雁江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本办法适用于雁江区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城镇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设施,含配
3月7日,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70.4万元,涉及处置规模日均200吨。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
据湖北联投东湖高新集团官微显示,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前期各项报批手续均已完成,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子项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预计本年底完工,项目预计2025年中旬全面建成。项目总投资约14.52亿元,建设工期2年,是目前房县单个投资规模最大的城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五个子项目
3月1日,山西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古交片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工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污水处理加权单价下浮率1.00%,运营期27年第二中标候选人:抚州市赣东建筑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通知。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村
2024年2月28日,遂川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配套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工程总造价8890.897402万元,本项目是在现状污水处理厂内新增一组1.5万m3/d污水处理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处理组合池、储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综合设备间、三层管理用房综合楼、门
近日,西陵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超标排污行政处罚案。基本案情2022年7月12日,宜昌市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某矿业公司工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即时采样检测,该矿业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四项因子超过水污染排放标准。市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经复核某矿业公司的陈述申辩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委),水利(水务)局,发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宿迁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5年)》意见的公告。目标2024年底,全市各县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72%。2025年底,全市各县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8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用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要求,详情如下: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清洁发〔2024〕110号太原、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市能源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大气污染防
3月28日,中广核山西天镇100MW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企业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31402796元,单价1.3元/W。本工程为中广核大同天镇100MW农林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容量为110.0086MW光伏项目。本工程厂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赵家沟乡舍科堡村和
3月25日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了解到,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中长期交易自动化管控模式运行良好,自2023年12月全面推行以来,累计完成交易300余笔,平均交易操作时长由60分钟缩短至15分钟,为电力市场化改革从建设到运营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目前,山西建立起空间上覆盖省间和省内,时间上跨越中长期和现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山西省2024年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持续做好山西省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发展工作,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电和新能源一体化发展工作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4]22号),经申报、评审和公示,现下达山西省2024年
3月19日,山西太原供电公司电缆运检中心监控人员通过电缆隧道智能管控系统实时监控电缆隧道内的设备运行状况。该公司针对运维高压电缆规模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公司第一的实际,多措并举,提升电缆精益管理水平。2023年,太原电网外力破坏造成的电缆故障率同比降低46个百分点,电缆故障查找时
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组织听取2024年度电网运行方式汇报,办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汇报会并讲话。会上,电网企业汇报了2023年度电网运行情况,围绕新设备投产计划、新能源消纳问题、电力供应保障问题、电源调整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内容对2024年度山西电网运行方式预安排情况进行了说明,重点
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占比随之逐年提高。面对新能源发电比例逐步上升的大背景,电力现货市场机制,成为保障电力系统稳定的核心要素。(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王瑀璠)2023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在全国范围内常态
3月20日,在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文华作2024年阳泉市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平定中能建投风电、盂县粤电风电、盂县国能光伏等并网发电,高新区青于蓝储能电站建成投运,阳泉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54万千瓦,新型能源体系雏形初现。
近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将纵深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打造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为能源大省,山西省能源发展和能源绿色转型备受关注。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青表示,近年来,山西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重大成果。山西
3月21日,山西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并召开。会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3月12日省委常委会上关于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系统阐述新能源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我省新能源发展形势,研讨交流促进我省新能源高
3月21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会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许有志表示,近年来,山西省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发展和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运输结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