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征求《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2018年3月、2018年9月,我们分别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名义向有关方面发函征求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的意见。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在保持配额机制和政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形成了《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18年11月21日(周三)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新能源司),逾期视为无不同意见。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李鹏
联系电话:010-68555892 传真:010-6855504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决定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现将有关事项和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配额。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简称“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简称“非水电配额”)。满足总量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满足非水电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除水电以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的应达到的最低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按超过约束性指标10%确定激励性指标。
二、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配额指标。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力公司和省属地方电网企业技术支持下,测算并提出本省级行政区域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建议,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将拟确定的两类配额指标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的意见,综合论证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各省级行政区域下达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三、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配额落实责任。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按年度组织制定本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实施方案(简称“配额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配额实施方案主要应包括:年度配额指标及配额分配、配额实施工作机制、配额履约方式、对配额义务主体的考核方式等。各省级行政区域配额实施方案对承担配额义务主体设定的配额指标可以高于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向各本区域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约束性指标。
四、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配额义务。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第一类为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电的电网企业、独立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第二类为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第一类承担与其年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第二类承担与其用电量相对应的配额。各配额义务主体的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公益性电量(含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配额考核。
五、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配额实施责任。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指导所属省级电力公司依据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配额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经营区内各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督促省属地方电网企业以及未与公用电网联网的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各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及电力用户均须完成所在区域电网企业分配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电量,并在电网企业统一组织下共同完成本经营区的配额。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机构优先为电网企业之外市场主体完成其配额提供便利,在电网企业经营区完成整体配额且已完成全部应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前提下,电网企业自身承担的配额在考核时可相应核减。
六、做好配额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交易,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相应电力交易。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电力交易信息公布等环节对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给予提醒。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时,应向电力交易机构作出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的承诺。
七、配额义务的核算方式。各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配额,同时可通过以下补充(替代)方式完成配额。
(一)向超额完成年度配额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实现,双方自主确定转让价格。
(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简称“绿证”),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配额完成量。
八、配额监测核算和交易。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会同各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承担配额义务市场主体的配额账户设立,配额完成量核算及转让、配额完成统计及信息发布等工作。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对配额完成量转让进行业务指导。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配额完成量转让原则上由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配额完成量转让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下进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电网企业及各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配额监测核算技术体系并实现信息共享。
九、做好配额相关信息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力公司和省属地方电网企业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监管机构报送上年度本经营区及各配额义务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完成情况的监测、统计信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各省级行政区域配额完成情况报告。
十、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对本省级行政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的配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年度公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报告。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未履行配额义务的电力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予以联合惩戒。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4月16日北京印发《北京市促进制造业和信息软件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推动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企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提升、梯度培育促进企业全面绿色达标、推动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增长新动能、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全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绿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内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办结投诉举报53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3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同比下降28.44%、环比增长5.79%。其中:投诉383件,同比下降28.54%、环比下降4.73%;举报74件
近日,巴斯夫与中国能建广东院在广东省湛江市签署了为期25年的绿电采购合同,中国能建广东院将为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供应可再生能源电力。这是双方继2023年9月签署合作意向书后,全面开启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双方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巴斯夫是全球领先的
3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积极参与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大幅提高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
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
4月1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通知》显示,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包括3个海上风电项目,分别为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闽南海上风电基地B-2区项目,总装机容量共计2700MW。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连江东侧
4月10日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一季度浙江绿电绿证交易规模达596万张,约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同期绿证交易规模总量的51%,折合电量约59.6亿千瓦时。绿证即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及
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消纳责任权重履行主要分:(一)主要履行方式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简称“消纳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二)补充履行方式1.购买其他市场主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表明我国强制性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电力用户进入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时代。(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ID:zgdlqygl作者:刘亮)可再生能源电
2019年5月1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经过十余年酝酿、博弈、征求意见之后,“配额制”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形式终得落地。在经过2019年模拟运行后,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来源:能源杂志ID:energymagazine作
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用了十年时间推出政策,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推动政策落地。毕竟,我们缺的不是好政策,而是政策的执行。(来源:能源杂志ID:energymagazine作者:能源杂志)在历经十余年博弈之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终于出台。超出行业预期的是,能源管理部门变换了称谓,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
编者按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新增电力的主力,但期间我国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送出和消纳问题开始显现。虽然各方已积极协调解决限电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长效机制缺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标志着业内
5月15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通知》提出,将按照省级行政区
5月15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照2018年消纳责任权重开展自我核查,2019年模拟运行并对市场主体进行试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进行监测评价和正式考核。《通知》提出,将按照省级行政区
中国能源报:您如何看待能源“十三五”规划滞后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曹仁贤:可再生能源这十几年来装机规模快速攀升,成本大幅下降,远超当初制定的规划和专家的想象。计划不如变化快,所以我们要顺应潮流,既然发展这么快,就应该让它优先发展。现有成本核算没有计征化石能源燃烧附加损害,是不科学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今年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准备了12份提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存辉委员根据自身对产业的深入调研与思考,在12份提案中,以较大篇幅聚焦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据梳理,其多份提案主要针对于新能
经历了去年531新政的起伏,我国可再生能源在2019年迈入了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时代,国家能源局于1月10号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大嘴君今天特邀能源行业的观察者吕成之,来给大家说一说中国绿证的那些事儿。(来源:微信
1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什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比重指标,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简称“总量配额”)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简称“非水电配额”)。满足总量配额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包括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种类;满足非水电配额的可再生能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湖南“十四五”能源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落实能源监管统计制度、依法依规报送能源规划重点项目进度信息,是服务能源保供、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在省级公司层面明确信息报送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办结投诉举报53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3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同比下降28.44%、环比增长5.79%。其中:投诉383件,同比下降28.54%、环比下降4.73%;举报74件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办结投诉举报530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3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457件,同比下降28.44%、环比增长5.79%。其中:投诉383件,同比下降28.54%、环比下降4.73%;举报74件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2024年度资质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以来资质管理、能源信用、绿证核发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并讲话,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资质管理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取得新进展,电力市场准入秩序不断规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新型储能功能定位,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文件强调: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新型储能调用。各地充分考虑新型储能特点,加快推进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有关细则,丰富交易品种,考虑配套政策、电力供需情况,通过灵活有效的市场化手段,促进新
近日,新疆中心站完成了和田—若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这也标志着2024年新疆电力质监工作正式开始。和田—若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新疆750千伏环塔里木电网建设中的最后一环,工程新建2座750千伏变电站,建设750千伏线路900千米、铁塔1891基,计划2025年建成投运。届时,新疆750
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
4月10日,云南省与国家能源局在昆明举行座谈。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受省委书记王宁委托,王予波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能源局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云南坚持把能源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着力增煤电、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