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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附全文)

2019-03-11 17:1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许可证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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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废弃物红头.jpg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9]8号

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4月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 (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评司姚懿函、连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414

传真:(010)66556414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周强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4665576

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3月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商务部办公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8.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9.中国橡胶工业协会

10.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

11.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12.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13.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14.中国轮胎循环利用协会

15.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

16.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17.北京化工大学

18.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19.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1.赣州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22.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23.广州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24.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25.台州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

26.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27.大连金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8.海盐海利环保纤维有限公司

29.上海英科实业有限公司

30.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31.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2.苏州中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东营国安化工有限公司

34.江阴夏港长江拆船厂

35.江门中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

36.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

37.大连宁远拆船工程有限公司

38.南通回力橡胶有限公司

39.山西北海橡胶有限公司

40.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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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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