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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报4起蓝天保卫战全市涉VOCs执法典型案例

2019-07-04 09:10来源:星辰在线作者:夏晓澜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废气长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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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布4起蓝天保卫战全市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天心区某加工企业违规喷漆作业

4月11日,天心区环境保护局执法检查辖区内某加工企业,该单位主要从事建筑用金属制品加工,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正在露天对门窗等金属制品进行喷涂油漆,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对外排放。

该单位违反产生含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须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的相关规定,天心区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款3万元。

案例2:开福区某机械加工企业违法生产

4月9日,开福区环境保护局执法检查佳海工业园内某工贸企业,企业主要从事机械组装、机械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斗车,车间面积约200㎡。车间储存有大量已喷涂油漆的斗车,角落有一处面积约7㎡的油漆喷涂车间,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正在喷涂作业,整个车间有浓烈油漆味。

该企业上述情形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开福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封该企业油漆喷涂作业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案例3:雨花区某汽修门店违规喷涂烤漆

2月20日,雨花区环境保护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上海城小区的某汽修门店有汽车喷烤漆作业,经查,该店未按照规定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作业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该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雨花区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3万元。

案例4:望城区邹某违规喷涂作业

4月28日,望城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邹某个人建设的消防水箱喷漆涂装加工项目,发现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水箱喷涂作业涉嫌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该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望城区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5万元。

原标题:长沙通报4起蓝天保卫战全市涉VOCs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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