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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统一标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0-09-16 08:57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颗粒物控制建筑施工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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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统一工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各单位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10月17日前反馈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当地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可登录长三角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gov.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http://hbt.jiangsu.gov.cn/、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相关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话:(021)23115613

传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徐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区江东北路176号

邮 编:210036

电话:(025)86266119

传真:(025)86266222

电子邮箱: xy@jshb.gov.cn

联系人:周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邮 编:310012

电话:(0571)28193530

传真:(0571)28869073

电子邮箱: zhoumi@zjepb.gov.cn

联系人:徐捷(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三江路55号

邮编: 200235

电话:13681944415

传真:(021)64393639

电子邮箱: xujie@shee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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