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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2020-12-10 14: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保整改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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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湖北省黄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公示,全文如下:

黄冈市财政局关于

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情况公示


按照《黄冈市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黄冈市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就“一、绿色发展意识树得不牢——(二)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不够——序号6.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要求有差距”问题,市财政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积极协商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团风县、蕲春县、麻城市财政部门按要求整改,到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清单中提到的具体问题

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要求有差距。落实中央“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的要求有差距,全市2015—2017年环境保护投入分别仅占年度GDP比例的1.2%、1.3%、1.7%,其中团风县、蕲春县、麻城市还不到1%。全市环境保护投入的财政支出占比虽逐年有所增加,但与日益迫切的污染防治投入要求仍不匹配,投入不足导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突出。

二、整改任务清单中制定的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投入环保就是保民生、治理污染就是惠民生”的理念,将环境保护投入纳入财政支出的重要保障内容,积极引导和统筹使用各类与环境保护相关联的资金,如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本级预算安排、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地方政府性债券、社会资本等,确保环境保护投入占年度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长,确保环保整改项目资金配套落实到位,督促环境保护投入占年度GDP的比重不到1%的县市提高到1%以上。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切实补齐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努力实现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

三、整改任务清单中制定的整改措施

1.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的工作责任,全力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投入。

2.市本级层面:一是落实对市区环保投入的主体责任,兼顾市区环保工作需求和财政财力实际,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投入分年度纳入市区市政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城市维护费计划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凡需要通过工程措施实施的,按程序向市住建委(市区市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申报、解决;需要通过管理措施实施的,由市财政局负责解决;属园区管理范围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园区管(筹)委会统筹解决。二是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投入不足问题全面纳入整改事项,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立行立改。三是对市委市政府已作出决策和人民群众呼声高的环保项目,按轻重缓急列入三年滚动计划,科学合理作出安排。四是每年年终对环保投入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3.县市区层面:一是督促县市区分别制订整改方案,加强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年度环保投入的考核。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市区财政环保投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支持形成污染防治攻坚合力。三是指导县市区向上争取与环保相关联的项目、资金和政策,确保财政投入生态环保工作逐年增长。

四、我局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市财政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以及《湖北省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局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同心同向,瞄准目标,责任上肩,强化保障,持续加强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统筹安排资金,持续加大投入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市财政局牢固树立“投入环保就是保民生、治理污染就是惠民生”的理念,将环境保护与治理投入纳入财政支出的重要保障内容,积极引导和统筹使用各类与环境保护相关联的资金,着力提高环境保护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的“硬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奋力实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总量与增幅的“双”提升。近年来,全市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共获中央专项补助5.25亿元(生态功能区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7个)。二是作好预算计划安排,精准落实地方财政对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从市本级层面看,财政安排大口径环保投入4.1亿元,其中,市级筹措1.5亿元城建资金重点支持污水管网、园林绿化等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城维资金1.55亿元,重点支持污水处理、环卫保洁、管网维护、垃圾处理、下水道清掏等工作;投入资金1000万元,用于空气治理、尾气监测和晨鸣排污监测等。投入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市区“三港一湖”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三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建立环保投入长效机制。通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使环保投入资金来源稳定、有力、可靠。对环保重大和应急项目,建立“一事一议”的协商沟通机制,切实予以保障。四是大力督促县市区加大环保治理、督查整改的力度,切实提高环保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三)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目标

全市2015-2017年环境保护投入分别为19.4亿元、22.4亿元、31.8亿元,2018-2019年增至57.2亿元和65.4亿元,占年度GDP比例分别为2.81%和2.82%,实现了环保投入占年度GDP和财政支出比重逐年增长,确保了环保整改项目资金配套落实到位。全市所有县市环保投入占GDP比重均在1%以上。2018至2019年,团风县环境保护投入占年度GDP比例分别为3.80%和3.48%,蕲春县环境保护投入占年度GDP比例分别为2.56%和2.41%,麻城市环境保护投入占年度GDP比例分别为3.74%和3.89%。全市各地在2020年继续保持环境保护投入的增长势头,切实补齐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五、销号情况

已申请销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7日,共7天),向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反映。联系电话0713-8352133)。


黄冈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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