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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技改项目最高可补2000万元

2014-09-01 08:17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刘宇鑫关键词:烟气脱硝环保技改废气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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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冬供暖季前给锅炉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烟气脱硝工程,市财政将会分担部分高昂的技术改造费用。市财政局日前下发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于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由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市级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的,纳入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管理,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支持资金最高达2000万元。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补助资金支持范围重点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项目,优先支持本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环保技改项目,主要包括石油化工、油品储运、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涂料替代、有机废气治理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环保技改项目。

据了解,不论是投资额度,还是改造后取得的实际环保效果,都会对项目的奖励措施产生影响。

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由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市级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办法》明确要求,将实行差别化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比例: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后治理对象(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现行环保标准限值的50%(含),且污染物去除效率大于20%的,按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金奖励;采用成熟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改造后治理对象(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现行环保标准限值的90%但高于50%,且污染物去除效率大于20%的,按项目总投资的25%给予资金奖励;改造后治理对象(污染物)排放浓度仍高于现行环保标准限值的90%(含)的,或污染物去除效率低于20%(含)的,不给予资金支持。

此外,凡列入本市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名录、高污染工艺设备淘汰名录的项目,不得申请环保技改资金。

原标题:本市确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方案环保技改项目最高可补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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