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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不仅需要掏钱来买,还可以用来买卖。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将在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目前已基本完成现有工业排污企业排污权核定,比国家任务时限提前一年。此举意味着,温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迈进一步,用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而温州工业排污量也将有个“定数”。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排污权交易制度有了国家顶层设计。浙江是我国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第一批试点省份。2011年起,我市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新老划断、区别对待”的原则,初步形成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资源有偿、使用有价”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观念逐步深化。
去年,在工业建设项目率先全面实施新增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上,全市2300多家排污单位,基本核定初始排污权指标,并全面开征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目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均纳入试点范围,各地排污权账户已达到筹建要求,确定了交易指标种类、扩大交易范围,制定出台交易指导价格,规范交易程序,初步形成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据统计,全市已完成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730笔,有偿使用金额2400多万元;完成排污权交易342笔,交易金额3000多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已提前完成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核定全市初始排污权总量指标分别为COD1.2万吨、氨氮0.18万吨、二氧化硫1.8万吨、氮氧化物1.2万吨。“理论上讲,温州工业企业全部排污权指标量就是这么多。”温州市环保局排污权储备中心副主任章翼解释,排污权目前在工业领域起步,真正用意全面总量控制,进一步节能减排。“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可以激发企业的减排热情,倒逼高污染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主动减排”。
随着排污权观念普及,排污权作为一种有价资源,其价值渐发挥作用。目前我市有10家次企业经过排污权储备中心抵押登记,贷款金额累计200多万元。另一方面,我市合理规划使用排污权资金来推进减排,去年市财政安排了278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排污权回购、污染减排项目和企业刷卡排污建设补助,污染减排和排污权政策研究等;今年,这笔资金增加到5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实施各区域排污权指标量化管理,尝试网络竞价方式出让政府排污权指标,建立排污权市场定价机制,推进排污权市场竞价体系建设,深化环保管理制度改革,确保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如果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得好,还将进一步拓展。”章翼补充,目前温州市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仍停留在一级市场内交易,即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而范围也限于工业企业之间,市场不够活跃。真正的排污权交易将拓展至二级市场,即企业与企业之间交易,让减排企业可以让渡排污权,高排污企业排污要多掏钱,确保排污总量有效控制,推动污染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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