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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产业“升级版”号角吹响将迎“清洁效应”

2014-10-23 08:55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冯义军关键词: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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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火电行业环境保护跟踪评价工作,从企业、行业、区域即点、线、面三个层面加强环境管理,为火电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储备。”在近日召开的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2014年会暨火电厂环保技术交流研讨会上,火电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莫华向记者表示,环保工作为煤电的长足科学发展提供了契机。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煤电节能减排的“自我救赎”稳步推进。

当下,一场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的具体行动已吹响号角,全国各地正上演着追求“燃机排放标准”的“煤电梦”。从国家和地方目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升级版煤电产业在前行的过程中将迎来电量、电价、税收等一系列的“清洁效应”。

发电小时数带来的经济性

“在发电利用小时数不大于6000小时的情况下,燃煤硫份大于0.65%,脱硫成本高于脱硫电价补贴,经济性较差。在发电利用小时数在5000~6000小时的情况下,燃煤硫份在0.4%~0.65%,脱硫系统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是可能的。在发电利用小时数小于4500小时的情况下,燃煤硫份在0.05%以下,脱硫系统才能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莫华在上述会议上谈道:“含硫量越小,发电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好。”她所在的火电环境保护中心成立于2013年8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美国能源基金会和神华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

火电环境保护中心成立以来,开展了多批次火电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试点工作。今年7月至今,他们正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电行业环境保护跟踪评价,计划通过行业摸底,对污染物总量进行核算,为排污管理提供工作基础。

据莫华介绍,以某电厂脱硫为例,通过环保设施改造前后效益分析,奖励发电小时数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由改造前的零到改造后收益构成的28%。

记者从本次会议上了解到,浙江省计划在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及在役60万千瓦及以上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进一步改造,实现烟气超低排放。对达标排放的电厂实施年度发电小时数奖励,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当年可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年初按超低排放机组平均容量预安排奖励年度发电计划200小时,环保排放不达标率和超低排放不达标率高于40%的,分别扣减下一年度发电计划200小时等。

陕西省对关中火电机组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待技术方案成熟后稳步推广,逐渐提高全省火电排放限值标准。关中新建火电机组按照超低排放标准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对于执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建)试点机组将根据排放指标给予电量、电价政策及环保资金等支持。

“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研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电价支持政策。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记者注意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里面对完善价格税费政策提出明确要求。

原标题:煤电产业“升级版”号角吹响将迎“清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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