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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治污 营造三方共赢

2014-10-31 10:29来源:中国化工报作者:王云立关键词:第三方治污排污企业污染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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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针对环境污染,法规没有少立,高层没少关注,舆论没少监督,民众没少抱怨,但实际治污效果却令社会各界很不满意。特别是每年如期而至的大面积雾霾,在挑战人们忍耐底线的同时,似乎也在讥笑人们对污染治理的无能。

南辕北辙须醒悟,事倍功半当反思。当前,环境整体状况并未见根本好转,局部甚至还在持续恶化,我们很有必要对以往的环保理念与方式方法进行深刻思索和反省,以图在今后的治理工作中有所改进,有所提高。

其实,综合各方面因素加以考量,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大力实施第三方治污就是一种比较好的理性选择,对排污企业、治污企业、各级政府均有利。这是因为:对于排污企业来说,污染物治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专用设备,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有费用支撑来保持设施长期运转,总之要消耗大量人财物力。而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娴熟的是产品生产与经营,对治污未必熟稔,治理起来或将是投入大但实际效果差。特别是针对农药、染料、涂料等高难度“三废”治理时,企业往往更是力不从心。所以,绝大多数排污企业并不想自己治污,而是被迫为之。

对于治污企业来说,其专业化程度高,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掌握与运用国内外先进环境治理技术方便快捷,因而治污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同时,大力开展第三方治污,能够保证治污企业实现满负荷运转,加快产业规模化步伐,有利于做大做强环保新兴产业。正是相对于排污企业具备诸多优势,治污企业不仅能够生存于分散的化工企业之中,而且在化工园区和化工聚集区更能施展身手。

对于各级政府来说,第三方治理模式带来至少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可有效提高监管效率。当治污格局相对分散时,政府无论在人力还是监管手段上,都很难做到对污染源实行全覆盖,这难免出现各种监管漏洞。而第三方治污走的是专业化集中路线,便于监管方随着污染物集中而调整工作重心,变费心的分散监管为省心的集中监管。二是能够涵养一定税源。按目前的政策而言,国家对于环境治理多是支出、鲜有收入,而开展第三方治污却不尽然。因为治污企业实行公司化运作,盈利属于最基本的经营目的,所以运作过程中就要缴纳包括所得税在内的各种税费。显然,如果第三方治污形成了规模产业,无疑是各地一个稳定的税源。

从以上分析可以清楚看到,第三方治污可以实现多赢。那么,人们难免发问:这样一个利国利民利企利环境的治污模式,缘何不能大面积铺开运作呢?笔者以为,其中的制约因素有两个。

一是污染责任界限不清。按照现行环保政策,即便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签有服务合同,但企业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转移,一旦产生环境污染,受到处罚的仍是排污企业。二是相关税费政策不合理。治污企业作为服务业,目前要缴纳多项税费,而且税率较高。同时,虽然企业也有各种税费优惠,但在享用周期上与实际业务运作存在不同步现象。比如,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过程中,环境治理项目往往运转15年以上,但优惠政策期只有6年。

综上所述,政策推动与保障,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是大力发展第三方治污的关键。

原标题:第三方治污,营造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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