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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2014-11-12 10:48来源:湖州日报作者:徐虹 袁海健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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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环保优先意识,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并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一套从源头解析、方法措施、考核评价到长效管理“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为空气质量持久持续改善提供坚实基础。 1-10月,市区PM2.5日均度为6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空气优良率(AQI)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科学解析,找准源头。

PM2.5来源多样对湖城影响较大的一次污染源排序为扬尘、煤烟尘、机动车尾气三类一次污染源和二次硫酸盐、硝酸盐等二次污染源。南开大学的研究成果为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湖州市以此为基础,围绕“尘”“烟”“气”三大成因,点面结合,综合施策,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短结合,突出重点。

今年2月,湖州市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制定了《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布局实施6项重点任务、 23项具体工作,明确未来4年大气治理方向和目标,力争到2017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7%。在制定长期治理规划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适时召开“治霾318”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开展三大攻坚战, 18攻坚任务,突出“治尘、治气、治烟”三大重点,强势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等重点工程,促进大气质量稳定好转。

督查考核,动真碰硬。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以及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区、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建设项目审批以及财政资金奖惩结合,考核结果要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013年6月和今年8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县区和部门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联防联控,形成长效。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湖州市清洁空气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县区主体责任和部门牵头责任,强化“县区主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明确技术支撑、资金保障、网格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各类治理项目和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全民参与,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市县媒体联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动态、成效经验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新闻媒体曝光机制,由各媒体对联席会议提供的问题和调查掌握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通过开展集中和专题宣传,动员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投入到攻坚行动中来,提升公众治气理念,引导企业自律,使人人都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原标题:我市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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