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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垃圾分类难在哪?

2014-11-20 09:3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王庆东关键词: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垃圾分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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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数量不断增加。单一靠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不能跟上垃圾增长的速度,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好途径。

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原因如下:

居民缺乏垃圾分类意识。据调查,近八成的居民表示,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投放的意识和想法。居民对于垃圾桶分类标识关注度较低,往分类垃圾桶内扔垃圾很少注意扔得对不对,仅仅是寻求方便。甚至部分人认为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就已经很环保了,以至于几乎所有的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都是混装的。同时,居民对于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概念模糊,很多人认为,可用来卖钱的就是可回收垃圾。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并不了解。

缺乏明确的分类标准。目前,我国的城市垃圾分类政策中缺乏明确的垃圾类型划分标准。不同城市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时确立的标准不一致。地方立法对垃圾分类标准的选择,基本都以是否可回收利用作为分类标准。

此外,我国的垃圾分类标准不能为居民们所理解。多数居民在判断一种垃圾属于何种类别时,往往依照自己的生活经验,而非政策制定者确立的分类标准。制定规范与遵守规范的人对垃圾分类的理解有差异,必然造成垃圾分类实施时的混乱。这也就偏离了分类的初衷。

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合理的制度设计与监管机制相配合,有助于人们改变行为习惯,达到政策预定目标。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既没有约束机制,又没有鼓励机制。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并不能激发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的热情。

为此,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加强宣传,树立垃圾分类的观念。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使消费者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了解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呼吁社会共同积极参与。同时,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人们逐渐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在目前居民分类丢弃垃圾的认识仍不到位的情况下,立法者有必要使垃圾分类的规则更明晰。

改变垃圾收集方式。改变人们丢弃垃圾的习惯,从无人值守的定点垃圾收集改为定点定时收集,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监督。这势必将对我国城市居民长期的垃圾丢弃习惯形成很大冲击。虽然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不便,但这对于垃圾分类政策实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加大投入,提高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水平。加大垃圾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力度,使分类后的垃圾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例如,进一步对电池、塑料等的无害化处理进行研究。积极扶植垃圾回收利用的下游产业,消化和充分利用垃圾资源,为社会造福,减少二次污染。

原标题:垃圾分类难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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