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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建议推进长三角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改

2014-12-05 09:36来源:中国发展网作者:宋璟关键词: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长三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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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发改委网站获悉 由沪苏浙皖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12月1日下午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形成《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发改委范恒山副秘书长在会上表示,议三省一市更加重视区域煤炭总量控制工作,细化具体控制方案,规划好减煤行业结构,重点推进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控制;抓住煤炭价格下降较快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发改委范恒山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2014年是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开局之年,三省一市高度重视,协力同心,相关部门积极支持,2014年工作开端良好,2015年的工作安排稳妥扎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韩正书记的指示,继续做好相关支持工作。并建议三省一市更加重视区域煤炭总量控制工作,细化具体控制方案,规划好减煤行业结构,重点推进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控制;抓住煤炭价格下降较快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做了会议总结,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会上,提出了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愿景,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央对长三角寄予厚望,要求加快推动长三角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率先发展的本质就是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我们一定要咬住目标不放松,在2014年协作联动治污的基础上,聚焦重点,全力以赴打好2015年治污攻坚战和持久战。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发改委环资司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会议。

另悉,会议形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5年重点工作建议》,具体共三方面10条。

一是进一步加大一批重点治理工作的力度。根据国家要求和区域特点,聚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能源替代、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和扬尘污染治理等五个方面。其中,清洁能源替代方面,上海将全面完成燃煤中小工业锅炉窑炉淘汰,江苏、浙江、安徽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锅炉淘汰。电力污染减排方面,在全面达到现行燃煤电厂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推进一批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实施以控制大气主要污染物为重点的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形成《2015年区域黄标车异地协同监管方案》,上海、江苏、浙江全面淘汰黄标车,安徽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黄标车。秸秆治理方面,在巩固禁烧成果基础上,深入推进综合利用,力争区域火点数进一步下降。扬尘控制方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源头减尘,落实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精细化控尘。另外,要全力做好今冬明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联动工作。二是共同探索启动一批治理难点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船舶,都是具有区域特色的重点污染来源,但又是全国性难点,长三角应加快启动、先行先试,在《船舶污染防治建议》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建议》中提出近中期的工作思路和建议,2015年启动。三是继续加强区域政策对接和技术协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在强化污染治理的同时,加强规划与法规标准对接、政策协同和技术合作。

延伸阅读:

专题:火电企业该不该追求超低排放?

原标题:发改委建议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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