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烟气脱硫市场正文

福建省脱硫差别电价脱硫将按月考核

2015-03-26 09:17来源:东南网作者:王帅关键词:脱硫脱硫效率福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福建省物价局、省环保厅、福建省经信委日前联合发文,调整钢铁烧结机和玻璃炉窑脱硫差别电价考核标准。

新考核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脱硫差别电价脱硫考核方式修改为按月考核,考核出口二氧化硫小时均值浓度,不再考核脱硫效率

考核及加价标准调整为:钢铁企业烧结、球团设备(生产烧结矿、球团矿的烧结机,包括竖炉、带式焙烧机和链箅机-回转窑等)烟气出口在线监测SO2高于200mg/m3的,该小时段为不达标,不达标小时段企业烧结、球团设备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10元。

玻璃企业烟气出口在线监测SO2高于400mg/m3的,该小时段为不达标,不达标小时段企业炉窑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10元。

企业月加价金额计算方法为:企业当月总生产用电量×K值÷当月生产小时数×不达标小时数×0.10元。其中,当月生产小时数按每月天数×24计。

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含烧结、球团设备)和玻璃企业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生产当月起纳入考核。未同步投运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或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运行的,执行全厂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10元。

考核标准同时规定,相关企业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在96小时内完成整改,恢复正常运行。逾期完成整改的,不正常运行期间(含96小时)企业烧结、球团设备或炉窑的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10元。每月在线监控设施整改累计时间超过168小时(含168小时)的,视同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小时数累计超过168小时(含168小时)。

钢铁企业脱硫旁路烟道取消情况纳入差别电价考核内容。自2015年10月1日起,未取消脱硫旁路的,当月企业烧结、球团设备生产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10元,整改完成并经环保部门核实后次月起取消。

原标题:福建省脱硫差别电价脱硫将按月考核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