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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那些事儿

2015-04-03 08:23来源:环评爱好者微信作者:sybb110关键词:环评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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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一:某变更环评,项目配套污水处理厂,新增大量生化污泥,危废,需委托处置并需提供污泥量数据。为减少污泥排放量,现场交流时业主拿出污泥量数据,含水率仅为10%,现场被看出问题,问:“你们的污泥含水率能达到10%?”建设单位技术人员顿时语塞,尴尬的说:“达不到”。(现阶段国内技术,生化污泥含水量>85%,脱水后能达到70%~80%,业主张口说含水率为10%,目的是为了降低排放总量,原因是因为看着我们环评人员长得年轻,以为我们是刚毕业的学生,经验不足,好糊弄!被当场揭穿后场面异常奇怪,业主尴尬,我们憋着笑。)这种事儿不知道各位同仁有没有遇见过,业主欺生,以为我们是新人,想办法糊弄我们,可是要知道,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每一个行业都会有自己最基本的知识储备,对么?

段子二:某项目招标,因为项目情况复杂,报价比较高,业主以报价十分之一的价格跟我们谈判。讲价理由和依据是2002年125号文。我们说12年前的文件依据不足以支持现在的收费,连人均收入都涨了,新的导则,新的法规不断出台,环评更严格了,而且我们需要有新的专题报告,比如地下水环境影响、比如生态环境影响……于是业主突然开始各种计算,竟然在报价乘CPI增值!折腾到最后也只是我们报价的四分之一。项目肯定是没谈成的,就像我们部门经理说的一句话:“我报1千万,你给我八百万我还能和你谈谈,我报一千万,你给我一百万,咱们还有什么可聊的?完全不在一个频道啊!”。(PS:目前该项目类别审批权限已经下放,之后将以什么样的价格、什么样的质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很期待看到。)

段子三:某项目招标,业主主动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单位能参与投标,我们积极准备了很多材料,交了大额投标保证金,(所谓大额,真的是大额,依稀记得是20万的金额,具体记不清了)。我们单位很认真的对待这个项目,做了很详细的技术方案,结果项目被另外一家某央企下面的单位拿到,理由是,他们的报价比我们便宜了五万。败北之后不久,又有同类项目,因为第一次交道,业主再次找我们,希望我们能参与投标。我们仍准备了很多材料,结果,竞争对手是之前同一家单位,当然最后我们还是失败者,中标者仍然是之前的单位。这两次招标里面到底有什么问题,我不清楚,只知道业主两次招标,压了我们四十万的投标保证金四个月之久,竞争对手也不是所谓的部属八家,而部属八家的我们是竞争中的失败者。(另外,此类项目在中国也是相当于垄断行业,几乎所有项目的最大业主都是该单位。某央企的优势类别也不是该类别,该类别资质该环评单位刚申请一年。)

段子四:某项目,配备自备电厂,厂外渣场,渣场库容足够5年内灰渣全部填埋使用,并且灰渣签订综合利用协议,很简单的一件事,我们只需要灰渣量完善项目报告。但是,灰渣数据始终不给提供,简单的数据一个半月提供不出来,最后我们发现原因是他们害怕综合利用达不到协议的量,害怕渣场库容不够填埋。在项目组三个人联系半个月未果之后,最后一次通话,三个人轮流沟通一个小时之后,仍未果,项目组一个成员实在憋不住了,偷偷骂了句“××(小编注:敏感词)”,电话挂断,五分钟后,对方技术员打电话过来,第一句话问的是“你们刚才谁骂我呢?”直接笑喷~(不过通过这件事,我们项目组成员倒是成长了,我们总结出一句经验,在环评编制过程的沟通中“凡事,多给别人一个缓冲的时间,给自己一个思考的时间,给彼此一个继续沟通合作的余地”。)

其实,还有很多这样见怪不怪的笑话。环评本身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环评人跟业主的博弈,跟设计单位可研单位的博弈,跟专家的博弈,但是在博弈的过程中所谓的红顶到底会不会占据优势,优势在哪里,我想更大的优势在于我们相对更能得到业主的尊重,相对能得到更多专家的的意见,但是绝对不会因此而降低我们的报告书质量。博弈,更多的靠的是智慧,靠的是忍耐力,靠的是持久力,而绝对不是关系。

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每个人的立场不同,观点自然不一样。业主站在建设方的角度,势必希望环保投资少,经济利益大,所以很有可能提出假的数据,在此情况下,环评人坚守自己的原则,很重要,也很难,如何坚持自己的原则,以什么样的身份才能坚持住自己的原则?

第二,审批权下放。我总觉得审批权下放这件事和严格环评制度本身就是一件自相矛盾的事情,我个人观点,不认为省批项目的严格程度真的就会比部批项目更严格,大家应该也有一致的认可,部批项目一定更难通过,至于文件解读所说的放权不等于审批容易,个人不太苟同。

第三,环评人往往得不到重视。业主总觉得你是一个干活儿的,你的作用就是做个报告给我通过。部属单位其实相对好些,因为身份还是在那儿,扯远点,中国社会其实一直都是这样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金钱和地位总是身份的象征,有了这些别人似乎就不敢小看你了。可即便如此,我们仍会遇到像段子提到的遭遇。我相信这样的情况环评从业者一定常常遇见。试问这样的情况,与环评单位是不是“红顶”,有直接关系吗?何况,环评是我们工作的同时也是我们生活的手段。如果温饱都解决不了,就别谈什么尊重的问题了。

压力人人都有,陈部长也许是压力最大的那个,但是环评改革应该怎么改,真正阻碍环评的因素在哪里,我相信他也应该知道(或许不知道),绝不是所谓的“红顶”。只是,巡视组的意见明确。从“红顶”开刀,又急匆匆的下放一批审批权,明眼人看来总是有点病急乱投医的感觉。当然,审批权下方的事儿也是早就再提,也不是一天两天的议论,只是在陈部长的率领下提早执行了而已。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要求,大家也有目共睹,一方面不断弱化环评的执行力和权利,一方面不断指责大部分环评的不作为,指责有能力的环评单位的有所作为,这种自相矛盾的举动,实在让人瞠目结舌,也有太多的无奈。

环评存在的问题太多:污染防治措施业主是否能够落实?变更之后为什么做个补充环评、变更环评就能解决实际建设与环评不符合的问题?公众参与能否真正的做到公开透明,让公众更广泛的参与这项工作?环评如何收费,十三年前的环评收费依据,还能不能指导现阶段的环评收费?环评审批权限的下放和审批强度的弱化,现阶段是否可行?企业招标是否规范,《招投标法》能否真正的用于环评招标的约束?这些都不是环评本身能解决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行业机制的不完善,造就的一切后果,这个黑锅,环评背了,并且背的结结实实。环评是否能成为真环评,长出锋利的牙,是一个太漫长的过程,政策的决策者和指制定者,“路漫漫其修远兮,您应上下而求索”!

而对于环评人,套用曹先生的一句话吧——“一把辛酸泪,满纸尽荒唐;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原标题:环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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