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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宣判一起大气污染案 涉案公司被判罚245万

2015-04-13 11:44来源:大燕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VOC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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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对一起大气污染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下称“建滔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245万元,张剑甫等4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罚。

建滔公司是港商独资企业,在邢台具有较大影响力。法院判决认定,2014年3月初,建滔公司发现其二期生化处理站的生化池出现活性污泥死亡的现象,后来情况日益严重,至3月底该处理站已不能达标处理蒸氨废水。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王成武、公用工程部经理张剑甫、副经理胡晓晶、二期生化处理站主任陈瑞和岗位责任人张铸,在未采取有效措施让蒸氨废水处理达标的情况下,为逃避环保部门的监管,捏造了虚假的达标水质检测表。同时,将未达标处理的蒸氨废水用于熄焦塔补水,导致蒸氨废水中的有毒物质挥发酚被直接排入大气,严重污染环境。经检测,挥发酚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37倍。

河北邢台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关注。公安机关立案后,邢台市检察院环保检察处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时协调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涉案公司的同步整改治理。建滔公司投资1.8亿元进行环保设施改造,目前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重新投入使用。

相关新闻 《河北查处234家违法污染企业》

2015年3月18日上午,省环保厅就1-3月份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获悉,3月至6月,针对以石家庄为首的“药都”类城市的254家制药企业,涉及恶臭、VOC排放以及危险废物处置进行重点督查,以进一步推进制药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

根据新《环保法》,我省首批实行远程执法抽查仍超标的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实施“按日计罚”,依据《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还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处罚。

3个月全省查处234个违法污染企业

省环保厅组成6个督导组,自去年10月份开始至今年3月份,每月组织制定督导检查行动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3590人次,执法车辆1145台,检查市县152个、企业2623家,自去年11月份至今年2月份共查处并公开234个违法企业(案件)。

除此之外,环保公安联合行动该立案立案该处罚处罚。自1月1日至3月15日,全省共立案侦办157起,破获111起,移送起诉96起,抓获环境犯罪嫌疑人258人,查处环境违法治安案件343起,处理环境犯罪人员423人。

原标题:邢台宣判一起大气污染案 涉案公司被判罚2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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