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深化。
国家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以后原则上每5年核定一次;排污权有偿取得,试点地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排污单位在缴纳使用费后获得排污权,或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权;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试点地区可以采取定额出让、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排污权。同时对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交易行为、交易范围、交易市场和交易管理等做出了规定。
2014年,福建省、湖北省和湖南省发布了省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指导文件。福建省发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国家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现阶段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4年先行在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试点推行,并将集中式水污染治理设施形成的减排量纳入储备交易范畴。
湖北省发布了《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2020年)》,确定了“到2017年,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的近期工作目标和“到2020年,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形成较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的中远期目标。
湖南省发布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交易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镉、砷等七类污染物;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
此外,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的通知》,河北省发布了《关于制定我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部分省批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的批复》。
随着排污权交易试点的逐步深入,试点地区排污权交易量稳步增加。陕西省自2010年6月开展排污权交易以来,累计成交49宗,总成交金额5.9亿元;山西省截止2014年年末,累计交易930宗,总成交金额5.59亿元;江苏省累计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5.51亿元、排污权交易成交2.24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实现总成交金额8455万元;河北省累计交易1563宗,总成交金额1.69亿元;湖北省2013年以来累计交易6批次,总成交金额1546.8万元;河南省累计交易1614宗,总成交金额1.4亿元;湖南省累计交易471宗,总成交金额7252.3万元;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累计交易12310宗、总成交金额18.23亿元,排污权交易累计4366宗,总交易金额8.52亿元。
2、碳市场建设积极推进,交易量增加。
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构建全国碳市场管理和制度架构。
该办法延续了配额管理中央统一制定标准和方案、地方负责具体实施而拥有一定灵活性的思路,配额分配在初期将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负责确定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并对其业务实施监督,具体交易规则由交易机构负责制定,并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备案;重点排放单位根据国家标准或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制定排放监测计划,每年编制其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印发发电、电网、钢铁、化工、电解铝、镁冶炼、平板玻璃、水泥、陶瓷、民航等首批10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和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和其他从业单位和人员参加碳排放交易的相关行为信用记录,并纳入相关的信用管理体系。
七省市试点全面铺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和天津碳市场已运行超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湖北和重庆也运行近半年时间,七个试点碳市场共成交1700.97万吨,成交金额6.05亿人民币,平均成交价格35.56元/吨。
成交均价初期各个试点差异较大,之后逐渐趋同,到2014年12月底时,集中在20~55元/吨的区间。此时,价格最低的试点市场是天津、湖北和广东,价格区间为20~25元/吨;上海配额价格在30~35元/吨之间;深圳较高,为30~45元/吨;北京最高,达50~55元/吨。重庆在碳市场开始日,以均价31元/吨成交15万吨。深圳、广东和天津碳市场历史价格波动范围较大,上海、湖北和北京碳市场历史价格波动范围相对较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七个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和累计成交额中,湖北碳市场的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最大,为820万吨、1.94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8%和32%;重庆最小,分别为15万吨和446万元,都只占1%。其他五个试点碳市场的累计成交量大致在一两百万吨的水平,累计成交额超过1亿的有湖北、深圳和北京三个碳市场。
文/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与试点项目技术组、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级储备排污权调剂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就《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总体框架分为“总体要求、原则性规定、规范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规范排污权交易、规范排污权储备、规范监督管理、其他事项”七部分内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
2月21日,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合作签约仪式在九江举行。省生态环境厅、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抚州市临川区有关同志和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出席活动。签约仪式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与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九江市签订排污权跨地市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成功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持续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改革工作,优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排污权交易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发布《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内容,17条具体措施。一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主要包括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有偿使用核定征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有偿使用价格体系。二是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优化政府储备投放,支持排污权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适用于全省辖区内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4类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排污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有序开展排污权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征求《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发挥市场配置排污权要素作用,实现排污权科学高效流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以规范排污权储备和调控行为,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详情如下: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权储备和调控行为,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根据《自治区关于开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就《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总体框架分为“总体要求、原则性规定、规范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规范排污权交易、规范排污权储备、规范监督管理、其他事项”七部分内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
2月21日,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合作签约仪式在九江举行。省生态环境厅、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抚州市临川区有关同志和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出席活动。签约仪式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与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九江市签订排污权跨地市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成功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持续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改革工作,优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排污权交易的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发布《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五部分内容,17条具体措施。一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主要包括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有偿使用核定征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有偿使用价格体系。二是加强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优化政府储备投放,支持排污权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适用于全省辖区内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等4类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排污权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有序开展排污权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征求《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发挥市场配置排污权要素作用,实现排污权科学高效流转,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
为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门市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衔接实施细则》,统一和规范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于厦门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的许可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以规范排污权储备和调控行为,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详情如下:自治区排污权储备和调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权储备和调控行为,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根据《自治区关于开
【项目背景】“节能”时代机遇空前,天津大学将推出《节能低碳领军班》,旨在让陆续出台的节能、双碳政策尽快落地,助力企业快速掌握政策、调整方向、找准定位、跟紧节奏,积极探索节能低碳转型之策,走上高品质、高质量发展之路。【项目宗旨】(一)宏观层面立足国家“十四五”规划高度,打通节能、双碳
2024年,全国碳市场步入第三个履约期,市场扩容步伐加快。全国两会刚刚落幕,碳市场扩容便传出信号:3月15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举与发电行业进入碳市场的工作模式基本一致,标
“绿证成为全球贸易绿色化的关键要素,目前,我国的绿证国际认可度还较低,与国际绿证的互认机制尚未落实,这对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构成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蒋颖指出,中国企业亟须适应国际客户供应链脱碳对绿证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加强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据了解,目前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
4月2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碳配额回购融资业务,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000万元。该项业务既是鄂州市控排企业的首单碳回购业务,也是该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之路上的又一实践。碳配额回购业务对于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力碳控排企业的绿色发展等具有积
4月2日,河钢正式印发实施《河钢集团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模拟碳交易方案》),在行业内率先启动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工作,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启钢铁行业绿色发展新篇章。模拟全国碳市场交易,是河钢落实“6+2”低碳技术路径的务实举措,旨在通过模拟真实碳市
生态环境部近日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水泥熟料生产》(以下简称《核算指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水泥熟料生产》(以下简称《核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全国碳市场扩容的又一重要信号。为什么要编制《核算指南》和《核查指南》?据悉,《核算指南》对核查和履约相关的计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宣传学习《条例》有关要求,有力保障《条例》落地落实。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年来,“双碳”目标的提出拉开了我国能源体系系统性、根本性变革的序幕,促使我国在新能源项目装机和运行、电力市场、碳市场等领域都取得不同的阶段性进展甚至突破。(来源:中国能源观察作者:中国海油副总地质师兼中海油研究总院院长米立军)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为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于2024年3月24-25日举行。3月24日下午举行了“碳中和与全球气候治理专题研讨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兵认为,当前中国的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正在加快构建,传统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正在加速。余兵表示,接下来,一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含绿量”更多的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持续承压。今年以来,碳密集型行业不急于购买更多碳排放配额,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大幅下滑。其中,欧盟碳价于2月23日创新低,跌至54.21欧元/吨,进入3月虽有所回升,但仍然仅维持略高于60欧元/吨的水平。英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