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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37家企业环境违法被限制贷款

2015-06-03 06:36来源:辽沈晚报作者:张茉关键词:绿色信贷环境保护危险废物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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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环境日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通报辽宁省2015年第一批实施绿色信贷限制的37家企业。

绿色信贷限制的意思是:上榜企业环保问题不解决,就不能获得新的贷款。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这些企业采取跟踪式监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后,可以解除授信限制。

从2013年5月开始,省环保厅已经通报了3批绿色信贷限制企业名单,企业数量在16家到26家之间,从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以来,昨日最新公布的黑名单上榜企业数量最多。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37家企业主要涉及热力、化工、金属冶炼、造纸、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业,存在未经环评审批和验收违法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部分是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

而在登上信贷黑榜之前,部分企业有过环保“黑历史”,曾因不同的环境违法问题被曝光。

沈阳圣达供暖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曾因烟囱冒黑烟被沈阳市环保局连续处罚,在当季公布的沈阳市环境违法企业中,圣达供暖是被罚最多的一家,连续4次按照处罚额度上限10万元进行处罚,共被罚款40万元。

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在2013年12月就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直到2014年12月底仍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年年初,环保部通报称,该案件已远超挂牌督办时限,仍不符合解除挂牌督办的条件。

此外,因沈阳东进化工产业有限公司、沈阳抗生素厂整改不到位,沈阳市政府负责人曾被环保部约谈。

名词解释

绿色信贷

也被称为“绿色金融”或“可持续性融资”,是指银行业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同时关注和防范贷款项目出现环境问题的信贷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行业限额政策、客户准入制度、环保审批制度、节能减排信贷支持、环境风险评估、转贷节能贷款以及碳金融交易等创新产品。

辽宁省实施限制贷款的依据是辽宁省环保厅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制定下发的《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批:2013年5月辽宁省对2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信贷限制,包括9家造纸企业、7家化工企业、2家水泥企业、2家钢铁企业和6家其他行业企业。

第二批:2013年11月辽宁省12家重点污染企业被处绿色信贷限制,包括沈阳抗生素厂、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三批:2014年4月辽宁省对25家污染环境的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主要涉及玻璃、水泥、钢铁、热力、纺织等严重污染环境行业。

原标题:辽37家企业环境违法被限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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