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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

2015-07-01 08:54来源:上海证券报关键词:大唐国际脱硫脱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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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2015年6月30日,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所属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公司签署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具体见下表:

根据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公司部分发电企业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脱硫(脱硝)装置及相关资产(“脱硫(脱硝)资产”)开展特许经营工作,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给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公司大唐科技产业公司,资产转让价格合计约为121,003.45万元(人民币,下同)。

(2)2015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公司签署了“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根据该合同,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成后,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授权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就相应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资产实施特许经营,运营、维护及管理脱硫(脱硝)设施。按照国家关于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由大唐科技产业公司享有脱硫(脱硝)电价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并分别向公司部分发电企业补偿脱硫(脱硝)所需水、电、气等各项费用。

关联人回避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与上述交易有关的三名关联方董事陈进行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梁永磐先生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认为,通过对公司部分发电企业脱硫(脱硝)项目实施特许经营,可以有效盘活本公司脱硫(脱硝)存量资产,转让脱硫(脱硝)资产所得资金用于企业建设经营,偿还或替代新增银行贷款,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大唐科技产业公司的专业管理优势,提高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效率,降低环保风险及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大唐科技产业公司相关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合计超过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的H股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5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公司签署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部分发电企业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脱硫(脱硝)资产开展特许经营工作,将脱硫(脱硝)资产转让给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公司大唐科技产业公司,资产转让价格合计约为121,003.45万元。

(二)2015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与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公司签署了“特许经营合同”。根据该合同,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履行完成后,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分别授权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就相应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资产实施特许经营,运营、维护及管理脱硫(脱硝)设施。按照国家关于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的有关规定,由大唐科技产业公司享有脱硫(脱硝)电价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并分别向公司部分发电企业补偿脱硫(脱硝)所需水、电、气等各项费用。

(三)于本公告日,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共持有本公司约34.71%的已发行股份,大唐科技产业公司为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及其各相关项目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故本公司部分发电企业与大唐科技产业公司各相关项目分公司签署“脱硫(脱硝)资产转让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分别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原标题: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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