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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威胁,它不仅会导致海平面上升,给临海国家和地区带来灭顶之灾,还会对全球的自然地理环境造成深刻影响,进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相关研究表明,全球气候变化的成因是复杂的。从人类活动的角度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基于这种认识,世界各国形成一个普遍共识: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展低碳经济,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降低。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提出,到本世纪末把温度升幅控制在与工业革命前相比2摄氏度的范围内。要达到这一目标,意味着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应比2010年低40%至70%。
但这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困难的事情。它不纯粹是生态环境问题,而是牵涉到发展中国家发展道路和发达国家历史责任的问题,是牵涉到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减排在短期内会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处理不好会“要命”;对发达国家来说,减碳同样影响经济,且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民生活质量,因而也是一个难题。
基于不同的立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提出了各自的论据。发展中国家主张要认清“历史账”:在两百多年的工业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年累月的碳排放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有数据显示,1850年至2005年的155年间,全球共排放二氧化碳11222亿吨。其中,发达国家排放8065亿吨,占全球总量的72%。因此,发达国家应当在碳排放问题上承担主要责任,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发达国家却口口声声要算清“现实账”。它们主张,解决碳排放问题的关键不是看过去,而是看当前、看未来。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和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是当今世界的碳排放大国,因此这些国家应当对减排承担更大责任。
分歧和争议不独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发达国家内部,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欧洲也在碳排放问题上各有各的算盘,甚至不断改变立场。比如,加拿大长期自我标榜为环保国度,曾是《京都议定书》的热心推动者,但随着其国内经济结构的转型,该国减碳的意愿在下降。再比如,在福岛核泄漏事件后,日本也开始拒绝履行减排任务。
面对国际社会关于碳排放问题的分歧和争议,我们应当明确两点基本认识:首先,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责任和义务,从本国国情出发,切实采取行动调整经济结构,朝着减少碳排放的目标前进;其次,考虑到历史排放量、经济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发达国家理应在减排问题上承担更重大的责任。这两点,就是中国一贯倡导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的要旨。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虽然在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现实义务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但由于事关全人类共同利益,在有关国家的积极努力和科学界、舆论界的呼吁推动下,国际碳减排事业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这其中,中国发挥的作用尤为突出。
我们首先需要厘清两个重要问题。第一个问题,中国是否应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主要责任?近年来,西方一部分人叫嚣“中国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指责中国应为全球气候变化承担主要责任。一些人将碳排放问题政治化,作为对付中国的一张牌,对中国减排计划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这种论调显然是错误的。我们知道,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处于一个较高水平,这是特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西方发达国家都经历过。统计表明,从1850年到2004年,中国的历史累积排放量只占13个发达国家的10.8%,只有美国的约1/4。如果从人均排量来看,中国就更少了。此外,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碳排放有显著的“在内生产,在外消费”特征。换言之,中国的生产属于高排放过程,消费则是低排放过程,中国碳排放很大程度上是在为世界其他国家作贡献。可见,认为中国应当对全球气候变化承担主要责任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由此衍生出第二个问题,既然中国不是主要责任方,那还要不要为碳减排事业作出积极努力?一些人主张,中国碳排放量多也好,少也好,是中国自己的事,与其他国家无关,不必在意别人怎么看。这种观点显然也是错误的。首先,碳减排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理应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否则会直接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其次,大力推进碳减排事业,不仅是为了在国际上有所交代,更重要的是符合中国长远利益。经过几十年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国在取得巨大发展成绩的同时,也付出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沉重代价。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我们再不注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未来中国的人口、发展、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必定十分严峻。这也是中国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主张、大力倡导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根本原因。
厘清以上两个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中国在碳减排事业中发挥的作用、作出的贡献。一方面,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多农民喝不上干净的水,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远未完成,在未来一个历史时期,碳排放的绝对量还会增长,这是我们发展权利的体现,是天经地义的,谁也不能剥夺。另一方面,中国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根据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际责任担当,为碳减排事业作出了积极努力,确定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中国向国际社会立了军令状,承担起了应当承担的国际责任。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应当以中国为榜样,立下自己的军令状,在努力减少自身碳排放量的同时,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支持。这既是对本国发展负责,也是为全人类发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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