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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污染地块未经修复不得出让

2015-08-11 09:52来源:南京日报作者:江瑜关键词:土壤修复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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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小南化地块完成土壤修复。这是南京市首个大面积土壤修复工程,也是全省最大的土壤修复工程案例。记者了解到,今后污染企业搬迁后开展土壤修复将成为必须程序,这也将成为即将出台的“土十条”中的内容之一。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量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关停并搬迁,腾出的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被再次开发利用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中部分重污染企业遗留下来的场地污染严重,如果不经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就直接开发利用,遗留的污染物将通过各种途径长期威胁人体健康,隐患极大。小南化搬迁后,环保部门对该地区土壤进行评估。“一进入那个片区,就能闻到浓浓的化学品味道,我们在那呆一天,衣服上都能沾上味。”一位参与评估的环保部门人士说,土壤检测结果证明,该地块土壤已经被污染,必须开展修复,否则不能出让。小南化地块土壤修复耗时近两年、花费1.5亿元,于去年年底完成。

据介绍,南京市已经连续4年开展“三高两低”企业关停整治行动,一大批污染企业被关停或者搬迁,土壤修复工程进入密集开展阶段。目前南京市环保部门正在着手编制“十三五”环保工作规划,土壤修复将编入规划。正在制定的“土十条”中,针对污染企业造成的土壤污染,也将规定要开展系统性土壤修复。

去年,国家环保部出台《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环保部门介绍,虽然南京不是试点城市,但根据《通知》要求,污染场地未经修复不得进行开发利用,南京市加强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土壤修复工作,被污染的土地没有修复不得流转和出让。

原标题:被污染地块未经修复不得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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