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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2015-09-23 17:00来源:电力物联关键词:生活垃圾PPP焚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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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乡市政府指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湘乡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就湘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编号:XXCG-187;委托代理编号:XY2015-53)发布以下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授权主体:湘乡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工作机构:

项目业主单位:湘乡市东山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下称采购人):湘乡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实施机构:湘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指挥部

三、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5亿元

五、采购需求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由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对湘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资建设与运营、维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暂定30年(含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限自项目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期满后依法无偿移交。

六、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特定资格条件

2.1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要。

2.2拥有公认资信评价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

2.3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财务、经营和管理团队。

原标题:湘乡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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