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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5-11-04 10:20来源:电力物联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处理湖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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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56号

1、招标条件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加快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永城市人民政府授权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项目拟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

为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竞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受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3 合作期限和方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不高于30年。在合作期内,中标的社会资本应按要求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

2.4 预计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一期投资3亿元。

2.5 采购需求: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内各生产装置以及办公设施等配套设施;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本工程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工艺。项目设计规模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600吨/天,拟分两期建设,一期报批3×400 t/d。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800吨/天(2×400t/d+1×15MW);二阶段一条400吨/天+12MW汽轮发电机组 。二期预留400t/d场地及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的扩建位置。

2.6投资回报方式: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销售和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补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3.2申请人应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有效续存的独立法人, 2014年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3.3具有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为机械炉排炉)2个及以上的业绩。

3.4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

3.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2012年7月1日以来未有被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的违法或不良记录。

3.6本项目所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须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3.7申请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5年_7_月至 2015年_9__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或者集团下属子公司员工向供应商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与投标。

3.10申请人在开标时须提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原标题: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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