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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区域环评+区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环评

2016-01-26 10:52来源:环评爱好者网关键词:环评环境标准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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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上午9点,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浙江省李强省长作浙江政府工作报告。

浙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三五”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中有一条是这样的:

加快要素配置机制创新。建立“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非独立选址项目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力争到2020年覆盖到所有新建项目和存量企业。

这一环评新模式,旨在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激发企业活力。此前浙江省部分地区已经在试行这种新模式。

在继续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时,浙江省正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等具体办法。

据介绍,审批试点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标准、环境标准”取代每个项目的能评、环评。“主要适用于开发区(园区)、工业集聚区内,以挂牌方式取得土地的纯民营资本投资的工业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审批改革不仅让企业投资项目从审批阶段“加速度”跑入施工建设阶段,同时通过打破前置条件,让多项缴费从建设前缴纳,后移到项目竣工验收前缴纳,减轻了企业建设中投资资金的负担。

这些试点地区正全面实行企业“零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企业独立选址项目高效审批和“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办法,使重大投资项目从立项至开工控制在50天之内。探索企业非独立选址项目市场化要素供给机制和政府不再审批办法。

按照“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的改革要求,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实施项目报备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节能环保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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