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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环保行业要闻汇总 涉及十三五规划、海绵城市、项目储备库

2016-03-29 08:45来源:水工业市场杂志微信关键词: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环保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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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

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纲要”提出了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目标之一首次提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李克强:今年重拳治理雾霾和水污染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6年将重拳治理大气雾霾和水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李克强指出,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他还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

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出炉

3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16年将进一步减税降费、扩大财政赤字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技方面,加快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促进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农业方面,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试点,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供销社和农垦改革发展;生态环保方面,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及人员安置方面,推动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奖补资金,其中2016年500亿元。

 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住建部3月18日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根据暂行规定,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要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环保部:建设“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

环保部3月15日发布《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围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强顶层设计,及早谋划“十三五”环境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完善各级环保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能力。

《通知》明确了项目库建设程序:建设省级项目库。各省(区、市)应结合落实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组织开展省级项目库建设,经过项目谋划、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申请或征集项目入库、专家评审、入库储存等环节,最终形成省级项目库项目清单;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应及时反馈申报单位。具体流程可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3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继续对饮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给予税收优惠。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执行。

通知指出,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原标题:【资讯】3月环保行业要闻汇总(十三五规划、财政预算、海绵城市专规、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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