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正文

东莞麻涌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6-03-29 09:0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处理厂东莞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一、项目概况

为推进东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和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东莞市于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建设麻涌垃圾处理厂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7991.96m2,一期二期投资约74091.58万元,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主要处理中堂、望牛墩、麻涌、道滘、洪梅五镇以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该项目采取一次设计、分期实施方式,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000t/d,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500t/d。目前一期工程已经通过环评审批,处于建设阶段。按照东莞市实际情况分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仍存在较大的处理缺口,因此,现拟在麻涌垃圾处理厂一期项目基础上开展二期项目建设,投资约21428.78万元,在原有配置上增加1条500t/d的垃圾焚烧线、一台18MW的汽轮发电机组,使最终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500t/d,从而进一步改善服务范围内各镇区的环境状况。该项目拟采用BOO模式,由东莞市国有企业东实集团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

目前,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甲字第2802号)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规定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编制环评实施方案→开展详细的现场踏勘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采取设计环保措施情况下,开展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专题的影响评价,以及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具体影响情况,并得出初步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开展评价范围内公众参与调查→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补充完善报告书→汇编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依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并对现有工程进行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2)通过现场探踏勘了解项目选址区的环境特点,并结合东莞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等规划资料,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选址规范文件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3)通过在项目选址周边区域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并以此作为基础根据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程特性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开展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在项目建设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收集相关部门、专家及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据此提出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及控制的环保措施,落实项目建设营运的监管措施和跟踪评价制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及周边群众对本扩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公众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2)公众认为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何种影响?

(3)在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营运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5)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由2016年03月29日开始,公众可采取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开展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主要意见收集时间至2016年04月12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如实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工

电话:0769-28822350 电子邮件:xinnengyuan@163.com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峯中心A区9楼

邮政编码: 52300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评单位联系人:秦工

电话:020-29119884 传真:020-87540073

电子邮件:hjjkyjzxhpgs@163.com

地址:广州天河南一路24号

邮政编码:510620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活垃圾查看更多>垃圾处理厂查看更多>东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