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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5-18 14:54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空气质量环保招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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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委托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委托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宁财购[2015]603号05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玲玲

项目联系电话:138517293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

联系方式:王淮滨 189516514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京润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左玲玲 025-82276330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西地贰街区G座1909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稳定运行,取得连续、有效监测数据,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南京市站”)开展运维服务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南京市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化工园、土桥、固城湖)提供运维服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一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且没有受到市级以上环保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等(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万达广场西地贰街区G座1909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公司介绍信及购买领取人身份证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原标题: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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