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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有3个这样的省市节能政策!企业都该了解清楚!

2016-07-11 11:40来源:新会经信商务关键词:节能改造节能降耗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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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一下省市节能政策小知识,以下3个政策,您都了解吗?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今年,我市继续实施电机能效提升优惠政策,对企业更换高效电机或实施电机节能改造的项目给予财政补贴。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按照《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等要素进行核查,江门市经信局根据核查结果下达项目补贴资金。

政策要点根据《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江门市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对市区重点企业电机能效提升项目实施财政补贴的通知》要求,对企业更换高效电机和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按改造前电机功率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省补贴标准为100元/千瓦,市本级对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项目补贴标准为50元/千瓦。另,注塑机(含挤出机)的省级补贴标准为400元/千瓦。

二、清洁生产企业奖励政策

政策内容

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的环境思维应用于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等措施,有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实施完毕全部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后,向当地经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再由江门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联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对通过验收企业落实奖励政策。

政策要点

市节能专项资金每年安排资金对清洁生产企业进行奖励,经专家现场核查打分80分及以上的企业,将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市本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60分至79分的企业,认定为“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市本级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三、申报省节能降耗专题项目库政策

政策内容

我市每年组织申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节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示范项目(涵盖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应用等多个方向)等。

政策要点

1、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转移集聚地)内新建的装机容量1兆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根据装机容量予以一次性补贴。2、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

(1)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股权投资方式)。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2)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补助方式)。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分档次进行支持。

3、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

(1)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项目、能效对标试点企业或能源管理体系试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参考节能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2)燃煤电厂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改造示范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示范项目、企业能管中心示范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按投资额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国家和省节能新技术(工艺)推广目录中的应用企业,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按节能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5)行业能效对标试点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的试点行业。

(6)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维运单位。

4、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企业(不含深圳)、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不含深圳)给予一次性奖励。

原标题:原来还有3个这样的省市节能政策!企业都该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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