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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开征集2016年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委托单位的公告

2016-07-13 08:2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环保部环境权益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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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委托单位的公告》,拟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有关机构作为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调查和建议以及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实践和研究。项目工期要求为六个月,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策略以及进度安排。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审查部门将首先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视为无效,不进入评审程序。项目承担单位将通过专家评审的程序最终确定。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016 年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委托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完善环境法制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拟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有关机构作为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委托单位。

一、项目任务和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执法项目的总体安排,本次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的项目为环境权益维护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项目背景

1.“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和新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环境保护既大有作为又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攻坚期,要加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2.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

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偏重、发展模式粗放等问题仍然存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些地方解决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动力减弱,环境污染状况严重,突发性环境事件及群体事件进入高发期,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诉求越来越强烈。

3.加强环境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的环境立法欣欣向荣,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意志决心,体现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的鲜明态度。在环境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通过维护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推动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建设,使之形成良性循环和有效衔接。

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配合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针对西部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定程度上提升西部地区基层百姓、政府、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配合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开展前期调研、研讨和建议等工作,积极推动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开展有代表性、有典型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案例为依托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主要内容:

1.开展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紧紧围绕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升基层百姓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权益意识,提高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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