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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焦炉烟气超低排放合同的公告

2016-08-26 09:34来源: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键词:超低排放焦炉烟气中电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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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焦炉烟气超低排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技”、“承包方”)与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元立”、“发包方”)签署了焦炉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湿电除尘及脱硫废水处理)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存在受发包方前期原有设施拆除、场地平整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延期完工的风险;

2、本合同的回款周期较长,尽管发包方股东提供了付款担保承诺,但仍存在

发包方支付能力发生变化导致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新华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钢锭等金属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超重机械安装、

改造、维修,余热发电,余压发电(限能源动力分公司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证券、期货、互联网信息)。

注册地:浙江衢州经济开发区金属制品园区。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2015年营业收入87.48亿元、年末资产总额80.56亿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股东方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新华,注册资本:10.37亿元,2015年营业收入165.45亿元、年末资产总额108.64亿元(合并数据),为发包方提供了付款担保承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供货范围:包括整个烟气脱硫、湿电除尘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工程设计及施工、调试和技术服务,以及相关联的外部系统设计、施工等。

2、合同价格:合同的总价款5,702.19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柒佰零贰万壹仟玖佰元整),其中工程总价款4,7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1,002.19万元。

3、合同工期: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

4、价款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期为五年,分十次完成支付;第一次支付日期为环保性能验收合格之日,后续付款以6个月为期限以此类推。

5、质量保证期:环保性能验收合格起12个月或安装完成18个月,以先到为准。6、付款担保承诺:发包方股东承诺并担保发包方严格按该合同条款规定的日期付款,如不能如期履约付款,承诺将承担一系列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含利息)及法律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电环保定位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已掌握了烟气超低排放治理的成套技术,包括:干法、氨法和湿法脱硫技术,SCR、SNCR和SCRSNCR组合脱硝技术,布袋、电袋复合和湿式静电除尘技术,以及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综合技术,公司发挥在系统解决方案、设计研发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重点关注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焦炉烟气的新增和改造市场,超低排放和节能业务

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同时,公司近期也中标了山西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项目,中标金额3,722.64万元,目前中标公示期已结束、合同尚未签订(该项目因未达到公司重大销售合同披露标准,故不再单独披露)。

2、本合同金额总计为5,702.19万元,预计对公司2016年度及2017年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衢州元立形成业务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原标题:中电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焦炉烟气超低排放合同的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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