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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制度建设:“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方案

2016-11-16 09: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资源水权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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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关于发布《“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流域、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严重超采区超采量得到有效退减,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23%和20%;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二、明确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国务院确定的2020年各省(区、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2016年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所辖市、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加快完成53条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各省(区、市)要有序推进本行政区内跨市、县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流域和水源。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到各省、市、县,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各省(区、市)2020年用水强度控制目标见附表)。2016年底前,各省(区、市)要力争完成所辖市、县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到2020年,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行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定额实行动态修订。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五)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对严重缺水地区,突出节水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加快建立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加强对各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督察,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各省(区、市)要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2016年完成京津冀三省市和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各省(区、市)政府要重点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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