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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签订12.53亿元PPP合同

2016-11-17 09:33来源:金融界网站关键词:PPPPPP项目聚光科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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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阿普贝思(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为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此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及年度运营绩效服务费(10年)共计125,365.93万元(暂定),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68.3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中标概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阿普贝思(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为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关于重大合同中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合同签署情况近日,公司及联合体单位组成社会资本方与黄山市黄山区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PPP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黄山市黄山区城乡规划局是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公司与黄山市黄山区城乡规划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地点: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南到金桥村,北至西海路,总长约7.2km的河道,及河道两侧100-200m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浦溪河生态岸线建设工程、低污染水深度净化建设工程、滨河湿地建设工程、沿河滨水景观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智慧河道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泵闸监控、水质监测等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以政府方最终审批通过的建设内容为准。

(四)合同主体

甲方:黄山市黄山区城乡规划局

乙1方:黄山市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2方:聚光中建联合体。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包括: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阿普贝思(北京)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经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授权黄山市黄山区城乡规划局(下称“甲方”)

作为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授权黄山市黄山区美好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乙1方”)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下称“乙2方”,含联合体,下同)作为中标人,并通过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方式授予其在本项目项下的特许经营权。待乙方按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黄山市黄山区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与甲方重新签署PPP合同(合同内容不变)或签署关于承继PPP合同的补充合同,全面承继乙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总价

本项目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亿伍仟叁佰陆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1,253,659,300.00元)。

其中,可用性服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叁仟肆佰壹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1,134,159,300.00元);

每年度运营绩效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11,950,000.00元);运营绩效服务费总额(十年)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19,500,000.00)。

以上均为暂定价,以政府最终审定的建设内容和决算价格等进行调整。

(六)合作期

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本项目的合作期为十二(12)年,包括建设期二(2)年,运营期十(10)年。

原标题:聚光科技签订12.53亿元PPP合同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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