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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青岛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将涨至1.40元/立方米

2016-12-16 15:18来源:齐鲁晚报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费青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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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自2017年1月1日青岛市非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1.25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其中,企业等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按每立方米1.50元征收污水处理费

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对于像浴室、洗车等由市场自主定价的行业,其商品和服务是否会涨价?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调整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对企业终端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影响有限。

据了解,此次调整执行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其它区、市可参照此执行,也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办法和缴纳方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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