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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5.2亿元 长青集团签署河南虞城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附公告)

2016-12-23 11:03来源:金融界关键词:生物质热电联产农林废弃物长青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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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2016年12月22日长青集团发布公告,公司与虞城政府签署《河南省虞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在虞城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2亿元人民币,新建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为2×40MW。

附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河南省虞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农作物秸秆及周边的林业加工废弃物,若当地农业种植面积及周边的木材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发电收益。

3、关于供热部分,具体投资额度待进一步论证,供热参数和用量需要与用热用户协商确定。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6年6月4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虞城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河南省虞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虞城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 2016-091)

2、2016年12月20日,公司与虞城政府签署《河南省虞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虞城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根据本协议,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4、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 5.2 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虞城县位于商丘市东部,县产业集聚区被评为“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建设五周年最具竞争力产业名片金星奖”,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商丘国家工量具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虞城还相继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国民营经济最佳投资县、全国苹果生产 20 强县等荣誉。(摘自商丘市政府网 http://www.shangqiu.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原标题:长青集团:关于签署《河南省虞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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