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报道正文

南京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加价”征收

2017-01-11 14:32来源:南京日报作者:李子俊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费南京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物价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月1日起,南京市对重污染企业按照污染者付费、多排污多付费的原则,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重污染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按环保部门评定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在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基础上分档加价收费,具体加价收费标准为: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0.6元/立方米;被评为黑色等级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被评为绿色、蓝色、黄色等级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执行现行标准不变。

从1月1日起,南京市已经有首批15家企业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

原标题: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加价”征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污水处理费查看更多>南京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