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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西藏将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 严禁“三高”项目进西藏

2017-03-10 11:02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作者:何媛关键词:环保审批环保督查西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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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了2017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对2016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作了总结,并对2017的环境保护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今年我区环保工作有十大任务,除了继续加强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项重点工作外,业务性工作还有八项,接下来的几个月,预计将会有很多法规条例陆续出台。”环保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道。

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在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会议要求对《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抓好落实。推动自治区人大、政府法制办完成《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配合区党委组织部出台《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提请区党委、政府出台《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责。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突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突出环境问题约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实施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配合开展规划的自评估与修编工作,出台《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技术规程》。筹备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制定生态监测站管理办法,确保已建成的生态监测站规范运行,实施日喀则、那曲、定日生态监测站项目建设。规范化建设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出台《西藏自治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完成《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规划》。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实施雅砻河、年楚河生态功能区等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

切实抓好环境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各市(地)严格工作措施,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燃煤锅炉淘汰,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交通扬尘治理,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大气、水环境质量全面持续达标。出台《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曲水县、卡若区蔬菜基地污染土地治理试点,对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

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在环境准入与执法监管方面,落实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严禁“三高”产业项目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进入西藏。深化“十三五”环评领域改革,推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实行网上登记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执法,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与应急平台建设,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继续加强环境监察稽查、执法后督察、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信访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综合演练。

中央环保督察迎检方面,组建专门工作机构,督促各市(地)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尽快完成整改和迎检任务。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选取1-2个市(地)开展自治区级环保督察。此外,还将全面启动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原标题:西藏将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 严禁“三高”项目进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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