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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监测和修复技术保障环境健康安全

2017-11-07 16:50来源:科协改革进行时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生态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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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指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退二进三”“退城进园”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大批污染企业被迫搬迁、改造或关闭停产,导致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出现了遗留、遗弃场地。典型污染场地案例有上海世博园污染场地、甘肃省兰州地下水苯污染场地等。

西北某铬渣污染场地

西北某铬渣污染场地

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根据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489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水质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场地造成污染的主体有义务对被污染的土壤及地下水实施治理。对场地造成污染的主体可能是场地的所有者,也可能是使用者或者承租人等。鉴于有些场地污染找不到责任主体或者责任主体已经无力承担治理责任,需要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如社会资金、财政和税费杠杆等手段,构建多渠道的融资平台。

污染场地的危害主要包括威胁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居住安全等。污染场地造成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水质不满足功能要求时,地下水基本丧失了作为饮用水的功能,威胁饮用水环境安全。农田土壤受到污染时,会威胁农产品安全,如使用受重金属污染的地下水灌溉农作物,将造成农作物出苗不齐、植株矮小、叶片萎黄及农副产品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引起农产品质量下降。居住区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时,通过有机物挥发吸入、皮肤接触等暴露途径,对居民产生健康风险,危害居民人体健康。污染场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的安全,事关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事关子孙后代生存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欧洲的污染场地修复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已建立了完善的污染场地修复制度、技术体系,研发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监测、评估与修复等关键技术及装备,并规模化应用于工程实践;已制定了系列的指南、技术导则与工程规范,形成了完备的污染场地环境监管政策、技术集成和材料装备产业化体系。

国际上从整个污染场地修复的生命周期来评估修复技术,提出污染场地“绿色修复”的概念。绿色修复技术强调在污染场地修复的任何阶段,为获得环境效益最大化而采取环境友好的措施和技术。如保护自然资源,使用环境友好的产品,减少和重复利用材料,减少能源或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此外,国际上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强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统筹考虑,目前我国普遍存在重土轻水的现象。

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起步较晚,2004年北京市迎接奥运会的地铁五号线施工导致的“宋家庄事件”,是开启我国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的钥匙。经过应急治理阶段、调查评估等过程,目前处于系统谋划阶段。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土壤污染来源控制、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等提出了要求。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技术导则和指南。另外,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规划(计划)等,将推动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走向防治并举、科学治理阶段。

根据不同原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可以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和复合修复技术。根据污染修复位置,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可以分为异位修复技术、原位修复技术。原位修复技术和生物法修复技术的成本低,但一般修复周期长,阻断暴露途径的手段常在原位技术中采用,可降低成本。异位修复技术成本相对较高,效果相对较好。

未来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的发展趋势是绿色修复技术。绿色修复指在整个治理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实现整个治理周期的环境效益最大化。内涵核心是秉持绿色理念,从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选择最佳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和方案。绿色修复技术应符合:①污染场地的修复材料、水和能源等资源的耗费量较少。②修复材料应具有较高的环境友好性。③对修复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废水等进行回收和循环再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④不对环境造成破坏。⑤有毒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较低,确保空气质量不受到修复项目的影响。⑥治理过程不产生比原来的污染物毒性更强的物质。

以上海世博园污染土壤修复和甘肃省兰州市自流沟周边地下水和土壤阻隔及修复为例。

上海世博园规划区域内原工业用地约占75%,该段黄浦江滨江区域分布着的主要企业有江南造船厂、宝钢集团浦钢公司(原上钢三厂)、南市发电厂、南市水厂、上海溶剂厂、上海助剂厂、求新造船厂、港口机械厂、上海工业锅炉厂和正和染厂等数十家。这些企业大部分历史悠久,经历了从单一的规模扩张到实践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复杂。自2005年起,在上海世博园区场地开展了土壤质量监测和评价,进行了修复指导限值的确定、场地污染土壤修复的管理、场地风险评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和工程方案等系统的研究。至2008年年底,上海世博园区场地共处理了30万米3的污染土壤,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土壤修复工程项目,直接催生了中国第一部场地土壤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修复不仅是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已经成为经济结构转型和城镇化的重要手段。

2014年4月11日,兰州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发生后,经调查,确认这次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3号、4号自流沟超期服役,沟体伸缩缝防渗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2014年7月,兰州石化完成了《自流沟周边地下水和土壤阻隔及修复方案》。兰州石化在该项目上投资超过1亿元,修复总面积约4.95万米2。该修复工程的实施,将为石油炼化企业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技术。

我国用30年左右的时间走过工业化国家上百年的经济发展道路,导致本应在不同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集中爆发,特别是污染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日渐突出。2016年出台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下一步将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要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污染场地的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专门法存在空缺,全国人大环资委已委托环境保护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纳入常委会立法计划。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将出台多项法律、政策、措施等治理污染场地,未来5~10年是我国污染场地相关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关键期。

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起步较晚,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核心技术、材料装备和管理决策等方面处于明显滞后状态,基础理论原创性不足,技术与装备实用性不强,管理能力科技支撑较薄弱。

主要突破的关键点在于:在技术层面,应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并经充分实践检验的污染场地修复集成技术体系,突破产业化修复装备制造技术等技术壁垒,发展成熟实用的绿色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系统。在产业化层面,研究解决污染场地修复资金筹措等问题,完善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商业模式,加快推进污染场地的产业化。在管理层面,进一步完善污染场地修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编制工作,支撑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事业科学、规范和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的上海路径

原标题:【新科技知识干部读本】污染场地监测和修复技术保障环境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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