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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11月7日晩上9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涂碧波同志召集市环保、住建、城管、国土、农业委、公安交警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四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紧急会商重污染天气应急问题。会议决定在市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响应,并明确了以下十五条应急措施,特通知如下:
一、环保部门负责牵头全面检查工矿企业排放情况,暂停部分排放严重的工业企业生产。
二、住建部门负责牵头四区在建工程(除11处市重点工程和8处环保督察整改工程外)其它工程暂停三天。
三、住建部门负责严格加强在建重点工程和整改工程扬尘管控,暂停三天建筑拆除工程。
四、四区政府负责城区街道(含市政道路)坚持每两小时洒水一次。
五、城管部门牵头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含垃圾、烧烤),四区政府负责落实。农业委负责落实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六、交警负责禁止大型载重货车、黄标车、农用车进入市城区。
七、环保部门负责城区新老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监管,四区政府负责站点周边污染源的整治。
八、国土部门负责花山石煤自燃点治理,鼎城区政府负责施工队伍十一月八日进场施工。
九、环保部门加快新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转移工作进度。
十、城管部门负责各类堆土场、垃圾消纳场扬尘污染管控。
十一、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四区公安分局具体执法到位。
十二、三天内停止城区及周边烧香等污染空气活动。
十三、环保部门加强对小燃煤锅炉、高排放生物质锅炉等监管、打击、处罚、处置力度。
十四、市监测站加强与国家监测总站运维公司联系,确保监测仪器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十五、市环保局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和天气预报,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当前空气污染严峻的紧急状况,加强调度、抓好巡查、加大执法,确保内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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