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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物流:废旧电器回收欲突破瓶颈 “逆流而上”还需努力

2017-12-13 17:57来源:广州垃圾分类关键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废液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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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中,家电已经成为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无论电视、电脑、手机,还是洗衣机、冰箱……缺了哪一个似乎都给生活带来不便。

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器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当需要更换新的家用电器时,废旧的该如何处置,如果随意交由他人处理,手机、电脑内残存的信息总担心会被泄露。

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征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逆向物流”收回闲置在市民家中的废旧家电。通知显示,这次回收的试点工作期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也就是说,明年如果有厂商或物流企业上门配送家电,会将家里闲置的废家电、旧手机一并带走。之后,这些废旧家电将进入正规的回收流程,人们不必担心废旧家电信息泄露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不当回收隐患多

废旧家电回收与城市中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

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16》显示,去年,我国电器电子产品居民百户拥有量与居民户数测算,包括电冰箱、空调、电热水器、电脑等14种大小家电的居民保有量约为37亿台。而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理论报废量测算模型和行业调研,2016年,需要废弃的电子家电数量约为3.78亿台。但实际上,获得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的只有7500万台左右。

数量庞大的废弃家电并没有得到科学有效地回收利用。“回收问题一直是瓶颈,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比如废旧家电产生地点分散,而且并非每家每户每天都有废弃家电产生,这就造成回收物流成本较高。”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分会秘书长于可利坦言。

正规渠道回收成本高,致使一些废旧家电流入“小作坊”,其中的一些组成元件就成为污染环境的元凶。央视的《焦点访谈》中曾经对废旧家电的去向作了调查报道,像冰箱中的保温泡棉,燃烧会产生二噁英等物质破坏大气层,非正规回收点往往会将其粉碎出售。在节目中专家指出,这种保温材料中含有的部分化学物质能够破坏臭氧层,还有部分化学物质如环戊烷,它具有可燃性,在一定浓度下会产生爆炸,如果随意打碎或者随意堆放,很可能会引发火灾,甚至发生爆炸事故。

此外,年代久远的空调和冰箱中用于制冷的氟利昂,也会因为不当处理而导致地球上空臭氧层被破坏。“还有电器的电路板中往往含有重金属,如果随意处置令其释放到环境中,则可能会通过食物链对人体造成伤害。”于可利说。而且,一些非正规的电路板处理过程中往往会使用强酸,产生的废液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除了有害物质,很多家电中都含有镓、锗、硅、铟等元素,具备较高的资源价值,还可以继续回收再利用。即使是最普通的冰箱、空调等家电,在进行拆解后也可回收部分铁、铜、铝等元素。

此外,与隐私息息相关的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污染,还会有隐私被泄露的危险。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翟立东介绍,手机中含有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没有妥善处理,会造成私人信息泄露,即使在手机废弃前删除了这些数据,也存在被恢复的可能,“而且,一些应用软件中会保留登录信息,存在被恶意利用的风险”。

废旧电器回收欲突破瓶颈

为了解决废弃电器回收难问题,2012年,我国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公布前,非正规拆解量很大。《办法》出台后基金补贴提高了竞争力,一些零散的私人回收,也能通过二级和三级回收商流向正规企业。”于可利说。

国家的鼓励,也让一些企业开始探索回收旧家电的手段,特别针对手机等体积小、回收利用价值相对较高的电子产品,因为携带方便,所以购买新产品时,很容易将旧产品处理回收。

只是《办法》虽然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前端,即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要缴纳基金,用于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在末端的实际回收拆解量却远低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其原因是废旧家电回收过程中端的问题依然存在。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方案》提出,要率先在北京市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并逐步扩大回收利用废弃物范围。这也是近日北京市发布《通知》的原因。

“逆流而上”还需努力

废旧电器的回收,也被称为“逆向物流”。为了保证“逆向物流”的有效性,北京市在执行《方案》时,扩大了回收试点范围,包括实体销售企业回收试点、电商平台多元回收试点、互联网回收企业回收试点、环卫企业依托生活垃圾分类网回收试点、生产企业“逆向流”回收试点等。

也就是说,如果家中的电脑需要更新换代,你可以在购买新电脑时,将其交给送货上门的物流人员,也可以预约互联网电商或专门的回收平台让其上门回收,还可以将旧电脑放入环卫部门设置的电子垃圾分类站点中。无论哪一种,都能保证电脑中隐藏的隐私内容被稳妥处理,其中的电子元器件也能得到有效地再利用和环保处理。

“首先要推动生产者回收责任的落实,针对不同的电子电器产品为不同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回收目标,不激进也不保守;其次,国家应该大力推动公益回收的发展,推动绿色公益回收平台的建设,比如,可以将办公设备纳入公益回收平台,交由正规企业处理;最后,建议使用大力推广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从源头做起,实现收、储、运高效结合和过程监管,提高回收效率。”于可利表示。

 

关于征集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  确2017年北京市率先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为完善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现组织开展北京市2018年至2019年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单位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电器电子产品,特别是以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呈逐年增长的态势。

目前,国家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制度已探索建立。在前端,财政制度基本完善,国家明确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要履行基金缴纳义务,在生产电器电子产品的同时缴纳一定金额的处置费用;在末端,本市实际回收拆解量远低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产生量,拆解能力尚有盈余。由此看来,中间回收环节目前尚未形成规范的网络体系,回收体系较散、较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易流入非正规渠道,给本市带来较大环境风险。

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利于打通生产者责任延伸全链条;回收环节的有效规范对减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拆解带来的环境污染、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商品率和拆解后的资源再利用率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本市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回收利用企业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新型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建设。

1.实体销售企业回收试点。电器电子产品实体销售企业在销售电器电子产品的同时开展回收工作,采取的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利用新产品送货的逆向物流回收旧产品、对交收废旧产品的消费者给予新产品购买优惠鼓励等,回收的旧机集中暂存后交本市有资质企业拆解。

2.电商平台多元回收试点。电器电子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可采取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向企业销售办公电器时,批量回收废弃产品,打造闭环的供应、回收体系;线上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估价、预约上门服务平台,线下完善现状物流配送体系,承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上门回收工作;与电器电子产品销售商合作,开展废弃产品折抵新机价格活动等。

3.互联网回收企业回收试点。互联网回收企业可采取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信运营商、手机销售商等合作,开展废旧手机抵价购新机活动;与快递、物流等专业上门服务公司合作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上门回收;通过在电器卖场、商业中心等设立回收站亭等。

4.环卫企业依托生活垃圾分类网回收试点。环卫服务企业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网络,单独回收。可采取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智能回收箱,居民自行送交小件产品,并提供预约上门收取大件产品服务;通过建设网上商城,居民将上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积分形式换购生活必需品等。

5.生产企业“逆向流”回收试点。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践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可采取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基于品牌门店、授权经销商的逆向回收网络,在为居民安装新机同时回收旧机,并给予一定的新机购买折扣,利用逆向物流将回收的旧机统一收储,实现废弃电器拆卸、收储、拆解的一贯式服务;生产企业可对经销商的废弃电器回收情况纳入考评体系等。

6.其它回收试点。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优势,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可行的回收路径,建立规范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2.申报单位在自身主营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且具备在本市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工作的资金、人员、场地等条件。

3.申报单位须保证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全部进入合法渠道销售或拆解。

4.申报单位须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提出试点期内明确、可统计、可考核的实施目标。

四、申报程序

1.试点申请。

2017年11月20日前,项目申报单位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交《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专家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完成对申报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重点包括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效果的可达性、试点目标及实施进度的合理性等,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3.试点确定。

2017年12月31日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试点单位。

4.启动实施。

2018年1月,全部试点建设启动实施。

5.跟踪评价。

2018年至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试点工作进行调度。

6.终期验收。

2019年12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对试点期间试点实施情况的总结,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总结报告。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最终验收。

特此通知。

原标题:热点聚焦 | 废旧家电有了一条更好的“回家环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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