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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比例不低于15%

2018-01-26 15:15来源:工人日报作者:赵剑影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建筑节能节能改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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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北京、杭州、兰州等29个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将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

据了解,2017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两部门要求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三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1个重点城市,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

根据两部门要求,29个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要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大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经济适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力度,探索形成本地区具备推广价值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产品体系。同时,各有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加强节能改造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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