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天津市印发《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全面实施排查治理。对天津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无治理设施或已安装治理设施但排放大气污染物仍不能稳定达标的进行治理改造,2018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加强企业监测。全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定期开展净化效率的现状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存档备查。方案要求,自2018年6月1日起,天津市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自2019年1月1日起,天津市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
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工艺技术和环保治理水平,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排放,合理处置危险废弃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市政府《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等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设施技术和工艺水平,规范从业者环境保护行为,切实推进“绿色维修”向纵深发展,促进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规范化、绿色化、安全化、高质化。
二、规范对象
全市取得经营许可资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其中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维修企业烤漆房加装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设施、更换水性环保型涂料,组建区域性集中式钣喷中心等方式提质增效,同时严厉打击露天涂漆作业。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施排查治理。对全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无治理设施或已安装治理设施但排放大气污染物仍不能稳定达标的进行治理改造,2018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名录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排查统计后提供给市环保部门。
(二)加强企业监测。全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定期开展净化效率的现状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存档备查。
(三)大力推广环保涂料。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加快推广使用水性、高固体分环保涂料,率先推进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自2018年6月1日起,全市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全部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效率的涂装工艺,喷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艺操作应置于喷烤漆房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
(四)推动建立区域性集中式钣喷中心。严格采取末端治理和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措施,实现涂漆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整体提升,鼓励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与钣喷中心开展业务协作,促进行业涂漆作业集中式、节约化、环保型发展。
(五)全面治理露天涂漆作业。依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对露天涂漆作业和未加装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装置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审批,源头控制。完善行业审批管理,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涉及涂漆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企业必须配套安装高效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设施并确保运行有效,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汽车制造与维修行业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应对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进行验收监测,确保治理效果达标。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环保部门,依托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做到“一户一帐”并汇总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许可经营项目是否涉及涂漆作业等相关资质、是否承担涂漆及相关业务、使用涂料类别及年使用情况、环保设施配套情况等进行全面详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逐户机动车维修企业登记表,以及各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统计表。
(三)规范治理,提升改造。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环保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涂漆作业实施提升改造。具体提升改造内容如下:
1.实施提升改造,严格污染物排放末端治理。根据排查发现的环保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参考国内外行业管理经验,明确治理方式、治理标准、设施条件等,有针对性的采取治理措施。未加装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装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可自主选择改造单位,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加装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设施,确保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汽车制造与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本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加装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设施后,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净化效率的现状监测,监测报告送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备案,保证有机废气收集率和净化率达到90%以上。各机动车维修企业,自完成加装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设施之日起,每半年应开展一次净化效率的现状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存档,送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备案,并建立长效机制。
3.更新涂漆涂料,有效降低VOCs排放。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前部署,维修企业可参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标准要求选购涂漆涂料,自2018年6月1日起,全市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涂漆作业一律停止使用溶剂型涂料进行喷涂作业,改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并加装喷涂环保净化处理设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涉及涂漆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一律停止使用溶剂型涂料,全面使用水性环保型涂料。
4.建设集中式钣喷中心示范试点,形成区域集中管理。针对目前钣喷工艺VOCs排放量大、分布散、控制难等问题,认真落实《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区域钣喷中心。一是鼓励在汽车园区建立钣喷中心,有喷涂工艺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与钣喷中心开展业务协作,促进行业钣金喷涂集中式、节约化、环保型发展。二是针对分布在生活区的维修企业,建立区域钣喷中心,喷涂作业一律进入钣喷中心集中开展,确保排放达标。2017年年底我市已经建成钣喷中心示范线,喷涂作业逐步向钣喷中心集中。2018年6月30日前,出台《天津市机动车维修钣喷中心技术条件》。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排污超标情形的,且不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应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四)规范操作规程,严格维护管理
1.严格控制粉尘和VOCs无组织排放。喷涂和烘干操作应在密闭的空间(如喷烤漆房)中进行,使用专用的喷涂设备,禁止露天作业,严禁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喷涂过程应选用传递效率高的喷枪,喷枪传递效率应不低于50%。打磨过程中必须采取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2.严格操作规程,规范记录。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严格密闭清洗。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记录原料、辅料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使用量、废气量和去向。记录材料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3.定期做好维护、检修。定期对涂漆环保净化处理设施进行保养维护,做好过滤材料的更换和处置记录。记录台账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4.确保合法处置。目前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正在制定《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出台后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此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妥善处理,防止机动车维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5.定期进行备案。安装使用的污染物净化处理设施,要定期进行清洗维护,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每半年由社会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负责开展净化效率的现状监测,并交辖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机动车维修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及演练。
(五)统筹联动,细化考核。2018年2月份起,开展自查及市级督导考核工作。主要包括各区自查上报、市级督导检查、通报提升改造进度和不定期联合检查,建立长效机制4个环节。
1.各区自查及上报。自2018年3月份起,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提升改造任务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工作,并每月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环保部门上报治理进展情况。
2.市级督导检查。自2018年8月份起,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各区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将根据各区机动车维修企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进展上报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抽查监测。核查水性涂料改造完成情况,建档立本、挂账销号;查看原有烤漆房是否已完成改造情况,开展现场监测,确保升级改造效果不反弹。通过各区自查验收和市级督导检查,确保提升改造措施符合技术要求,达到预期效果。对提升改造不到位、治理措施不符合技术规范,或实际减排效果无法达到治理要求的,责令相关区及责任部门尽快整改完善。
3.通报提升改造进度。2018年12月底,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根据提升改造工程规模及数量,对各区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4.不定期联合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涂漆环保净化设施开展净化效率的现状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如发现第三方检测机构造假行为,将依法追究第三方检测责任,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同时将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不定期维护、露天喷漆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治理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工作目标。协调沟通,注重实效。加强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掌握治理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治理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规范整改流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提升改造及污染治理费用由机动车维修企业自行承担。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治理要求,立即着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倒排计划,加快推进整改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督查考核。对各区自查中发现的排查不实、进展滞后等问题,各区要立行立改,确保排查到位、改造到位、督查到位。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市环保部门,在提升改造结束后对企业随机抽查,对提升改造措施不到位的,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存在工作滞后、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等情形的,将严格考核追责。
(四)强化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政府部门网站的社会作用,开展广泛的机动车维修行业涂漆作业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行业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维修、绿色出行。鼓励企业员工和市民举报违法排污行为,促进市民由旁观者向参与者转变,主动投入环境保护行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济南富聚春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入选,豁免类型包含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末端治理设施共两类。关于第二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4月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涉VOCs行业企业于4月30日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济源涉VOCs行业企业要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企业自查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源头控制情况,包括原辅材料替代、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发布巴彦淖尔市德源肥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提标技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4800万。该项目计划针对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系统实施提标技改,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生态环境影响。具体包括(1)对现有生产车间实施密闭改造,同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力解决高值区域污染问题、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秋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力推进
河南省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倡议各企业加快源头替代,加强过程管控,强化末端治理,提升管理水平,按期开展监测,开展错时生产,减少VOCs排放,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一封信各企业家:你们好!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环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光化学及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网的运行维护、质量检查和日常保障,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湖南省大气环境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7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厅最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修改完
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2月12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27日对天津某管路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参考该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单位涂胶工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集气装置+喷淋塔+干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的含挥发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涂装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技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重庆阳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3294720元。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原采用水旋式粉尘捕集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工艺进行治理,现拟采用水旋式粉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泰达环保天津双港、武清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炉渣综合利用中标候选人公示,汉德森环保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汉德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85元/吨,公示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晋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形式审查,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事项自动生效。详情如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中,《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为抓手,一体推进技术改造,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
国内首批、天津首个大型节能减排余热利用示范工程——陈塘热电集中供热低碳提升项目,近日全面启动。该绿色低碳项目由天津能源集团所属城安热电、陈塘热电两家公司共同开展,在行业和区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23年,城安热电公司和陈塘热电公司协同谋划、通力配合,组建专业项
4月2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4〕7号),其中提到,持续推进老旧变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改造,推动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同时,推动能源装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运行服役期满发电机组实施设备更新,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
4月19日,天津氢鸿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撬装加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计划采购液驱式1000KG撬装加氢设备一套,包括但不限于装加氢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保管、安装、维护、保修、调试、质保期内外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4月22日,上海中星铂尔曼酒店(0.69MW/1.39MWh)分布式储能电站EPC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项目地点位于天津,本项目为在上海中星铂尔曼酒店投资运营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电站,本期拟建设规模为0.69MW/1.39MWh,建安费用约290万元,项目并网后消纳方式为“削峰填谷”,并网接入04kV电压等级。关于/上海中
4月12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各项工作,市人社局牵头召开我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人社部和我市对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要求,总结回顾上年工作经验,部署今年天津考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各部
天津市燃煤标杆电价为0.3655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份至24年4月,天津代理购电价格统计如图:输配电价:天津市输配电价如图:上网线损费:天津电网第三监管周期综合线损率为4.09%,23年6月份至24年4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详情如下:关于公示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天津市工
4月11日,国网天津经研院技术人员赴天津润成精饰科技有限公司增容35千伏现场踏勘,为用户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据悉,天津润成精饰增容项目位于天津滨港高新铸造产业园双赢道2号,现状润成精饰35千伏用户站容量1台12.5兆伏安主变,35千伏侧为单母线接线,电源现状为T接35千伏河惠一线。由于用户用电负荷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