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政策正文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2018-04-11 08: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水生生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三部门联合制订并印发的《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方案》介绍,由于栖息地丧失和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部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物种资源严重衰退,已成为影响中国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

《方案》提出,到2020年,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体系、就地保护体系、水域用途管控体系和执法体系得到完善,努力使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初步遏制;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

《方案》提出了开展调查观测、强化就地保护、加强迁地保护、开展生态修复、规范水域开发、推进科学养殖六大重点任务。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渔业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制订了《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2018年3月2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3日印发

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多等特点,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江河湖泊众多,生境类型复杂多样,为水生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和繁衍空间,尤其是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重点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水生生物宝库,维系着我国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水生经济物种的生存与繁衍。近年来,我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就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但是由于栖息地丧失和破碎化、资源过度利用、水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原因,部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濒危程度加剧,水生物种资源严重衰退,已成为影响中国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确立了以长江为代表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方向和基本遵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推进,为破解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难题,提升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提供了有利契机。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为重点流域共抓大保护凝聚了社会共识。国际社会通过了全球202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对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重点流域保护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

保护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水陆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为手段,优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加强科技支撑,加快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修复,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把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河湖、湿地等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的全面保护。推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建立健全流域绿色发展机制,实现流域社会经济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系统保护、区域联动。建立健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政府、各部门之间联合行动。将流域作为一个整体,全面谋划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调度水资源,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开展系统性保护和修复,构建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栖息地修复、迁地保护、生态通道修复等措施,实现江湖连通、水陆统筹、生态良好,提高保护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水生生物及其生境的重要性和受威胁程度,确定保护重点。江河源区重点保护河流、湖泊、沼泽湿地等自然生境,上游地区以多种珍稀特有物种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中游地区以濒危物种和重要经济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下游或河口地区以濒危物种、重要经济种类和洄游种类及其生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立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际需求,制定优先行动,因地制宜开展流域保护工作,切实解决流域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体系、就地保护体系、水域用途管控体系和执法体系得到完善,努力使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初步遏制。具体指标包括:

——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保护重点实行有效监控;

——开展现有保护区的保护需求与效果科学评估,以及规范化管理建设,在此基础上,新建、晋升、调整、清退一批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能力得到提高,重要濒危水生物种种类得到较好保护;

——建成一批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迁地保护设施;

——重要河湖被挤占的生态用水逐步得到退减,流域综合调度得到加强。

到2030年,形成完善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调查观测

在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和附属水体,调查鱼类、水生哺乳动物、底栖动物、水生植物、浮游生物等物种的组成、分布和种群数量,对水生生物受威胁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明确亟需保护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重要区域。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掌握重要水生生物动态变化情况。开发水生生物多样性预测预警模型,建立流域水生生态系统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发布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

(二)强化就地保护

优化保护区网络建设,完善保护区空间布局。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长江江豚、中华鲟、达氏鲟等珍稀濒危、特有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根据保护需要,在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划定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畴。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改善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强化保护区管理,切实有效发挥保护区功能。定期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根据保护和管理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适时调整部分保护区范围、分区与等级。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逐步扩大制度落实范围,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三)加强迁地保护

在重点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及附属水体,建立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中心,推进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与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攻克珍稀濒危物种驯养和繁育的关键技术。构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加强水生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提升生物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平。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要加强替代生境的研究,寻找和建设适宜的保护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迁地保护行动,最大限度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特有性。

(四)开展生态修复

研究水域生态退化的过程和机理,提出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洄游通道恢复目标,制定完善水生生态修复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对污染水域的修复治理。开展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加强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经科学评估及合理规划,对具备条件的涉水工程实施生态化改造。科学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江河湖泊水系循环畅通,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区域生态承载力研究,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控无序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

(五)规范水域开发

加强对水利水电、挖砂采石、航道疏浚、城乡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严格管控破坏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栖息地,超标排放污染物,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等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的活动。深入研究闸坝、跨流域生态调水等对流域水生态的影响,开展流域多水库联合调度研究,实施生态调度、江湖连通、灌江纳苗,研究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

(六)推进科学养殖

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加快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科学制定江河湖库养殖容量标准,严格控制湖区围栏和网箱养殖,合理确定江河湖库养殖规模,积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池塘内循环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田种养结合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强全价人工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外来物种养殖的管理,规范民间放生行为,严控外来物种入侵。

五、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一)长江流域

1.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淡水鲸类2种,鱼类424种,浮游植物1200余种(属),浮游动物753种(属),底栖动物1008种(属),水生高等植物1000余种。流域内分布有白鱀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长江江豚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圆口铜鱼、岩原鲤、长薄鳅等特有物种,以及“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目前,长江流域已建立水生生物、内陆湿地自然保护区11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7处。

2.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

长江流域长期围湖造田、挖砂采石、交通航运及干支流部分已建、在建水电站,压缩了水生生物生存空间,导致水生生物栖息地破碎化。污废水排放导致部分水域水污染问题突出。外来入侵物种种类数量不断增加,影响范围不断扩大。过度捕捞加剧渔业资源衰退,主要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减少。总体而言,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正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上游受威胁鱼类种数占总数的27.6%,重点保护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白鱀豚、白鲟、鲥鱼已功能性灭绝,长江江豚、中华鲟成为极危物种。

3.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

长江源头区重点保护各支流源头及山溪湿地,高原高寒草甸、湿地原始生境,以及长丝裂腹鱼、黄石爬鮡等高原冷水鱼类及其栖息地。

金沙江及长江上游重点保护金沙江水系特有鱼类资源、附属高原湖泊鱼类等狭域物种及其栖息地,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重点保护鱼类和长薄鳅等67种特有鱼类及其栖息地。

三峡库区水系重点保护喜流水鱼类及圆口铜鱼、圆筒吻鮈等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以及“四大家鱼”、铜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

长江中下游水系重点保护长江江豚、中华鲟栖息地和洄游通道,“四大家鱼”、川陕哲罗鲑、黄颡鱼、铜鱼、鳊、鳜等重要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及其栖息地。长江河口重点保护中华绒螯蟹、鳗鲡、暗纹东方鲀等的产卵场和栖息地。

4.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

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观测网络建设,定期发布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观测公报。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新建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提升一批原有保护区等级,建成覆盖上中下游的保护网络。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建设,推动建立渔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开展水生生物关键洄游通道研究,建立洄游通道评估与建设技术体系。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推进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工程、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强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定期评估入侵状况,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生态环境查看更多>水生生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