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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

2018-04-17 11:1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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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驻马店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日前印发,目标为到2020年,大气、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继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详情如下:

驻马店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为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大力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等重大环境治理工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2015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26微克/立方米,较2010年下降6.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16.9%;优良天数183天,较2010年增加12天,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15年我市河流8个政府责任目标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比25%,Ⅴ类水质占比37.5%,板桥水库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薄山水库和宋家场水库为Ⅲ类水质。城市地下水为Ⅲ类水质。全市地表水政府责任目标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明显下降,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耕地土壤质量总体良好,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水平。生态环境总体安全。

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全市6家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完成脱硫脱硝升级改造,3家8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中心城区划定高污染禁燃区33.5平方公里;各县(区)取缔街头露天炭火烧烤,全市积累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9364辆。完成13家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1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总长度达300公里,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各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中水回用率达到26.5%;截止2015年年底,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10.47%、15.6%、4.69%和17.01%,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各县(区)主城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项目;综合开展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城市降尘量明显下降;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城市建成区4座汽油油库、24辆汽油油罐车、23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完成造纸、化工、皮革等重点涉水企业的深度治理改造,关闭1家皮革企业、拆除2条制革生产线、关停4家企业电镀生产线,完成2家涉重金属的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开展河流清洁行动,以骏马河、练江河、七里河等河流为重点进行排污口排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

农村环保与生态建设工作突出。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全市共实施43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57座,铺设污水管网近113.86公里,建设垃圾收集设施3000余个(座),沼气池50座,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车280辆,建设垃圾转运站2座,共整治了97个行政村(社区),受益人口30余万人。共建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679个,其中409个配套建设了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完善率达到60.2%,废物综合废物利用率达到70%。共建设20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我市共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30个、省级生态村90个,市级生态村192个。共完成造林面积88.84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74.69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保护面积127.31万亩,湿地面积79.47万亩,建立8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面积68.12万亩(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面积约2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41%。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矿山绿化建设。生态保护成绩显著。

环境风险防范有序开展。建立应急指挥分中心,制定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市县级环境事故应急指挥及保障体系。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完成国控、省控和市控33家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涉及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物等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风险排查与整治,规范并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送贮率100%。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等工作,扎实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泌阳、西平、平舆、上蔡、遂平、确山、正阳等7个县级监测站已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按要求完成了降水、酸雨、河流底泥、城市功能区及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市区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责任目标断面考核、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正常,监测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实施河长责任制,强化河流水环境质量责任。建立了网格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初步建立。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

(1)机遇

“十三五”期间,国家层面环保法制日趋完善,环保工作已上升至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随着“三大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要求在环境保护上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媒体舆论监督的多元治理模式,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制度化的历史新阶段。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实施,省委、省政府对地方环境质量改善及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都将更加严格。环境保护的力度前所未有,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关注和要求也日益提高,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我市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全省“三大战略规划”的实施带动下,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工业转型升级、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空间。随着“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不断向好态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更是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大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我市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集中力量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战略目标。

(2)挑战

环境质量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随着城市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建筑施工量增大,机动车数量增加, 2015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2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183天,占比50.1%,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压力逐渐增大。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市政府考核断面劣Ⅴ类水体占比达20%,部分河流存在总磷、氨氮超标。环境质量现状与“十三五”末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差距大,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压力较大。

污染治理措施尚不能满足污染物治理要求。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占驻马店市水污染物总排放的70.89%,市域内现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不仅接纳有城镇生活污水,还有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较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城镇生活污染源直排严重;市区内练江河和骏马河等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效率不高,治理技术有待提升;产业集聚区约55%未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仍有6家产业集聚区工业废水主要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工业产业结构尚不合理。食品行业、造纸行业、皮革行业、医药行业等工业存在“小散乱差”现象,排查的54家“小散乱差”企业生产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工业结构在“十三五”期间有待进一步升级优化。

畜禽养殖的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畜禽养殖业发达,畜禽养殖污染突出,已逐渐成为全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废水污染物总量的65.56%、58.48%、86.52%、93.72%;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化学需氧量是我市第二大污染来源,氨氮、总氮、总磷是我市第一大污染来源,其对流域水质的影响较大。目前全市仍有149家畜禽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对地表水水质改善影响较大。

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相对薄弱与迅速增加的环保工作任务的矛盾短期内难以改变。当前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多关注于重大污染源,对“小散乱差”企业未形成有效监管,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各县区环境监测点位数量较少,环境执法、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滞后,造成监管能力薄弱、基础差、装备缺,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日益繁重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需要。

“十三五”时期,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高度关注,让人民群众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既是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必须在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水环境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以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攻坚战。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保短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积极落实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强化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积极作为,满足公众对环境的基本要求,2020年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改善。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清单式管理,将生态环境质量不降级、反退化作为刚性约束,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核心评价标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我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等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问题定目标、以问题定任务,推动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优化空间布局,严控开发活动和开发力度,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坚持社会共治。积极推进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落实政府和部门环保责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社会共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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