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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以及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在京联合举办国际清洁技术峰会暨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第三届年会。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推动技术创新,服务环境质量改善”,聚焦绿色技术创新与转化,大气、水、土壤以及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模式与技术交流。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处长蔡治国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蔡处长介绍了我国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的总体情况、前期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总体情况
“水十条”提出: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将“水十条”相关规定凝练升华,上升为法律条文,明确要求工业园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我国工业园区特点
1.我国目前各类国家级开发区达到552家,排放工业废水的国家、省两级园区约2300多家,其他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种园区更是为数众多。工业园区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重,2016年,219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放区和146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DP约为17万亿元,占当年全国GDP的22.97%。工业园区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升级重要的承载平台。
2.我国工业结构偏重,工业污染排放基数大、风险高。工业园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好坏、环境管理能力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决定我国工业污染防治的未来。但现状是,我国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仍有相当一批工业园区重发展、轻环保、管理混乱,一些园区甚至成了污染企业的藏身之所,成了污染的保护伞,与园区相关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的一块突出短板。
二、前期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有力推动了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水十条”实施以来,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一起通过集中培训、定期调度、现场督导、信息公开等方式推动各地落实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推动建成514座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占园区全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总数的23%。目前国家和省2级工业园区中,有94%的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93%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实现了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
2.全面有效提升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的意识。
2016-2017年,对11个省(区、市)“水十条”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工业园区实施了限批,对少数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园区,与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协调,撤销园区资格。2018年3月以来,再次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已抽查57个园区,发现近200个问题。通过这些努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水污染防治更加重视、责任更加落实,很多地方都是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
3.在信息化等管理手段方面取得初步进展。
为了更好地进行长效化管理,生态环境部提出每个园区都要建立各自的水环境管理档案,称之为“一园一档”。目前,已初步完成了第一阶段对于国家和省2级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正组织对“一园一档”进行全面信息化,并与流域水质管理相结合,初步建立了工业园区与流域水质管控单元的空间联系,实现园区地理分布标识和流域控制单元信息可视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相关情况数字化等功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硬件方面,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健全、不完善,距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差距较大。
一是仍有一小部分园区目前依然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二是一些园区虽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管网建设滞后,园内工业和生活污水未能做到全收集全处理;
三是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与工业废水类型“不匹配”,造成处理效率低。
2.软件方面,工业园区的设置和管理能力水平总体薄弱。
一是一些工业园区设置不合理,不规范。我国很多园区缺乏科学规划和系统布局,“一区多园”的现象非常普遍。园区边界职责不清、布局分散,区内的行业门类多,企业复杂,污水收集处理搞简单的“大杂烩”,与最初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去甚远,有些园区甚至根本就没有规划和规划环评。
二是园区环境管理底数不清。绝大多数园区的管理机构,甚至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对区内企业数量类型、废水种类、主要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等基本信息都不掌握或掌握不清,使的企业违法偷排有空可钻。
三是集聚区环境管理责任不清,技术支撑严重缺乏。很多地方未树立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重经济,轻环保,环境管理人员配置不足,技术支撑能力十分匮乏,成为园区环境监管不到位、污染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1.深化落实“水十条”要求。
继续对各地区“水十条”任务完成情况拉条挂账,督促整改。对未完成要求的地区严格执行限批措施,决不允许在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新增涉水项目,并严格控制解限和销号条件,问题严重的撤销其园区资格。同时在专项行动和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围,严格处理。
2.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整治行动。
结合流域控制单元水质改善要求,发挥“一园一档”分析研判优势,找准问题突出园区。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组织排查摸底,发现污染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三年见成效。
3.推动提高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着力打造好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平台,并实现与流域管理、污染源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和管理上的无缝衔接。明确园区责任和空间边界,严把环境准入关。推动建立相关的负面清单制度,不具备特定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接收相关行业的工业废水,防止稀释排放,防范环境风险。在“一园一档”的基础上,指导工业园区进行环境问题诊断,进而实行“一园一策”整治提升。研究发布工业园区环境友好指数,推动形成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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