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18年6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良好局面,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守得住、有权威,现就《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出台背景、划定过程、相关主要内容、政策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等作如下解读:
一、《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要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筑国家生态安全格局;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以下称“生态环境部”)等各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生态红线管控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建立了以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为总协调,以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厅为主,各级各有关部门配合的省、州、市联动协调工作机制,设立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家委员会,成立了若干划定工作专项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以下简称《划定指南》)要求,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科学评估、认真识别我省生态保护的重点类型和重要区域,明确了我省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敏感重要区域和生态脆弱重要区域,全面梳理了各类保护地情况,经多次论证确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象和范围,初步划定了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编制了《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与各地各部门充分沟通。先后2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3次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意见,并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与《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云南省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进行充分衔接,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及藏区发展等相衔接,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不重叠的原则,将永久基本农田、人工林、商品林、人文类风景名胜区尽量扣除;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区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矿产资源等保留在红线内,逐步依法依规退出。
三、《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审查过程
按照《划定指南》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在进行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后,先后通过了省内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审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专家委员会专家论证,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审核。2018年2月,国务院同意了包括我省在内的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及宁夏等15省份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四、《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主要内容
(一)划定目标
2017年年底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障,生态功能保持稳定,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二)划定对象
按照《若干意见》和《划定指南》,结合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将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九大高原湖泊的一级保护区、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核心区和相关区域、重要湿地、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原始林、国家一级公益林、部分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部分天然林、相对集中连片的草地、河湖自然岸线和海拔3800米树线以上区域,以及科学评估结果为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极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三)划定结果
全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8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0.90%。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区、哀牢山—无量山山地、南部边境热带森林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及水源涵养重要区域,以及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和东南部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重要区域,构成了云南省“三屏两带”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按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分为三大类型,11个分区。分别是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及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哀牢山—无量山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土保持、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大盈江—瑞丽江水源涵养、高原湖泊及牛栏江上游水源涵养、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怒江下游水土保持、澜沧江中山峡谷水土保持、金沙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金沙江下游—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等11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四)划定效益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将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使全省约59%的森林、42%的灌丛、33%的草地和59%的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得到加强,强化了生态系统之间的有机联系,系统保护了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二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九大高原湖泊、牛栏江流域水源保护区、公益林、原始林、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等保护地以及干热河谷区、东南部喀斯特地带、海拔3800米树线以上区域等生态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严格保护,使全省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以上的重要物种保护得到加强,为遏制森林、草地、河湖等生态功能退化,抑制物种及遗传资源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控制水土流失、土地石漠化等突出生态问题打牢了基础。三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将六大水系上游区,特别是金沙江、怒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等约70%的面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九大高原湖泊100%,金沙江、澜沧江60%以上,红河、怒江50%以上的自然岸线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将对维护好大江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保持水土,保护水资源、水生态及水环境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将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种质资源保护区(点)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了最基本的生态资源和生命线,保障了全省约80%以上城镇人口饮水安全,同时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五)划定面积和比例的适宜性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按照国家坚持科学划定、应划尽划的原则以及陈豪书记关于“要科学论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国家明确规定的9类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以及有必要实施严格保护的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自然岸线、雪山冰川、高原冻土等重要生态保护地,并结合云南保护实际,将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和保护价值的原始林、部分国家二级公益林、部分天然林、相对集中连片的草地,干热河谷及东南部喀斯特部分区域和海拔3800米树线以上区域等生态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严格保护,同时结合国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对我省进行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估,我省生态用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8.9%,其中重要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66.1%。最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1.84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90%,使全省重要生态系统、最珍贵的地带性植被、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以及六大水系上游区约70%的面积得到了保护,提高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系统保护了山水林田湖草,基本满足了我省生态保护的需要,又兼顾了支撑全省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为我省今后经济社会发展预留了空间,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和比例是适宜的。
五、生态保护红线落地
2018年,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将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方案列为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由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林业厅牵头制定《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技术规范,并结合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实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勘界定标技术方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以县级为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准确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明确拐点坐标,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在重点地段(部位)、拐点和控制点设立界桩,在主要路口、村庄周边及其他人员密集或易到达的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树立标识牌。到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六、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根据《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七、落实《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组织保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落实好《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下一步,我省将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地方和部门责任,促进共同保护。完善政策机制,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政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把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修复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监管平台,开展定期评价。加大政策宣传教育,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良好格局,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守得住、有权威。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近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能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液化天然气等接收及储气设施、配套码头和配套外
5月30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李秀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城宣万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城口风光等新能源较为丰富,光资源禀赋位居全市前列,大巴山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一直在作为重点事项推进。城口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全国试点,城口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国控新能源惠民县中西部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与国电电力江西新能源瑞昌茅坪风力发电项目获得核准批复。国控新能源惠民县中西部23.75万千瓦风电项目正式获得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批复。这标志着项目取得关键性进展,奠定了后续开工建设及并网发电的坚实基础,黄河流域生
近日,凯盛悦景蓟州杨津庄镇3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这是全区首个风力发电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并网,实现了蓟州区在风电领域从“0到1”的突破,标志着天津北部山区风力资源开发利用迈出新步伐。杨津庄镇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在风力资源利用领域积极探索,招引并建成全区首个风力发电项目
5月3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政策篇两部委: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自用不低于60%、上网不高于20%,按规缴费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海南三亚首座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三亚清流园水质净化厂工程九号区域主体结构正式完成。该项目是三亚首座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三亚污水处理厂布局,有效缓解三亚抱坡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三亚清流园水质净化厂采用分区建设模式保障建设进度,九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5月29日,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商丘市委书记李湘豫,河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兴,与会各方围绕产业谋划和项目建设进行座谈交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倪嘉宇,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永城市委书记李全林参加会见。王树东对李湘豫、夏兴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
2025年5月27日,全国首款智慧生态净化岛在湖北十堰丹江口市官山河水域开启试航。这标志着我国流域生态保护迈入“智慧化”治理新阶段,为水域提供“感知-决策-治理”一体化长效解决方案。该智慧生态净化岛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参与联合研发,校企共建“智慧生态装备研发中心”,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当前设
近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能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液化天然气等接收及储气设施、配套码头和配套外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印发《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不断强化资金保障
5月2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分布式光伏方面,自
5月20日,阿拉善盟能源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阿能源发〔2025〕11号)。其中明确,结合2025年1-4月阿拉善电网新能源消纳条件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计划实施分散式风电规模1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规模10万千瓦。要求单个分散式风电规模不应超过50兆瓦。单个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光伏电站项目用地申请的批复文件。文件显示,大兴药光互补光伏电站申请用地总面积1.0033公顷,其中,农用地1.0033公顷(耕地0.0370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该项目用地位于正在报批的《昆明市西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
4月2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多元技术路线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526号)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以科技赋能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力、钠离子、钒液流、氢储能、固态电池、深地空间等多元储能技术路线或在安全性、大容量、长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推动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良性互动,真正让保护者、贡献者得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近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能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液化天然气等接收及储气设施、配套码头和配套外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城市副中心力争到2027年,绿色创新能力、绿色企业数量、绿色产业产值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绿色技术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20%左右,建成北京市国际绿色技术概念验证中心。绿色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加快发展,绿色企业数量超过300家,建成1个绿色
智能化建设是推动矿山安全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供应企业,国家能源集团全力全域全速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形成一套煤矿智能化管理体系,依靠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两种模式,开展国家示范类、集团安全类集团高效类三类示范煤矿建设,多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
5月29日,中国华电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贺信精神和《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叶向东、祖斌、赵晋山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5月30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主持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文峰,党组副书记李向良,党组成员王益华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涉及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详情如下: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部属单位,各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