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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直检测机构剥离式改革!大规模撤并 全面清退外聘、合同制人员

2018-07-18 09:01来源:环评互联网关键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环保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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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印发《云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做好云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工作。将分布在州市一级,由市场监管、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等部门管理的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统一划归地方政府,实行属地管理,事业单位外聘人员、工勤人员、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再保留在事业单位。

云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改革方略,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常委会会议2018年度议题计划》的通知(云办通[2018]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4号)精神,积极稳妥做好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恩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强化公益属性,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精简压缩事业单位规模,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政府主导、创新驱动,大力推进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合,实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向市场做强做大,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良性发展,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权威性、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国内影响力,为云南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新组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领导班子配备、职工队伍稳定、督导督查审计等工作,与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2.坚持管办分离,破除束缚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彻底改变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职责不清、不务正业、阻碍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发展的工作现状。打破部门界限和行业壁垒,把县域内分散在质监、食药监、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安监、物价、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进行剥离式改革,编随事走、人随编走。

将各部门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检验检测、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分部门组建市场监管、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安监、物价、工程建设等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并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为省管国有企业,过渡期3年,最终实现跨部门整合组建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检验检测机构,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利用现有设备、技术、成果和人员力量,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3.坚持政事分开,科学界定,合理整合,促进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精简压缩事业单位规模,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将质监、食药监、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安监、物价、工程建设等领域从事检验检测认证的省直事业单位,在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的基础上,按照各自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进行剥离式改革,做到应改尽改、务求实效,该保留的保留、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

剥离式改革后整合保留(合并、重组)的各部门省直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提供保障性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保障,以及提供其它不宜由市场机制提供的行业技术研究,不再承担经营性检验检测及认证认可业务。

全面清理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业管理的政策规定,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所有制、隶属关系等为条件法外设槛,限制竞争;不得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数量、检测认证品种、检测认证业务范围等进行限制。

4.坚持放开搞活,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稳妥推进、分步实施。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技术性强、涉及面广,且较为分散,必须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准确界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业务属性,按照社会公益类、市场经营类,分别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改革,该改革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坚决改,该下放的人权、事权、财权坚决放,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激活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活力,增强事业单位主动作为的活力和创造力。

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要综合考虑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统一部署、务求实效、应改尽改,条件成熟的先行先改,暂不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打破部门界限和行业壁垒,最终实现全省市场监管、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安监、物价、工程建设等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真正意义上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改革大整合。

5.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确保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工作有序进行。要着眼于保持各部门检验检测认证各项事业有序发展,准确把握好“立”和“破”的承接顺序和辩证关系,把握好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与经营服务性职能职责剥离式整合改革创新发展稳定关系。

二、主要内容

(一)在部门内进行剥离式改革,整合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组建部门检验检测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1.组建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剥离省质监局所属在昆六个处级直属事业单位(省计量院、省质检院、省特检院、省标化院、省珠宝院、省建材院)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业务,以行政划拨方式的方式,整合其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资源、场地、设备、仪器、资产和人员,依托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技术检验检测基地为集团总部,组建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承担产品(设备、企业、基地)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业务。

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经省政府同意,委托省质监局监管。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制定公司章程,合理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允许第三方或私营企业等社会资本资金注入,允许集团公司职工持股,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组织。

2.组建云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整合省煤田地质局所属云南省煤炭产品质检站,省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云南省盐业产品质检站,省橡胶制品研究所所属云南省橡胶产品质检站,冶金集团所属云南省黑色冶金产品质检站,省农业厅所属云南省农机产品质检站,省轻纺工业协会所属云南省玻璃陶产品质检站、云南省造纸产品质检站,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所属云南省电子产品质检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云南省燃气产品质检站、云南省建筑工程质检站,云天化集团所属云南省化工产品质检站、云南省化工防腐质检站,省机械行业协会所属云南省机械设备产品质检站,昆明理工大学所属云南省金银饰品质检站、云南省保健食品质检站、云南省放射性及有毒有害物质质检站,省通信管理局所属云南省通信产品质检站,昆明理工大学所属云南省汽车发动机产品质检站,省交通厅所属云南省汽车维修产品质检站,云南航天管理局所属云南省航天质量无损质检站,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云南省非金属矿产品质检站,省轻纺工业协会所属云南省化玻产品质检站,省林业厅所属云南省林木种苗质检站,省测绘局所属云南省测绘产品质检站,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所属云南省电器产品质检站,云南师范大学所属云南省太阳能产品质检站,昆明冶金研究院所属云南省有色产品质检站,省国防工办所属云南省核辐射质检站,省住建厅所属云南省水泥混凝土产品质检站,省安监局所属云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质检站,昆明铁路局所属云南省米轨机动车辆产品质检站,省粮食局所属云南省粮油产品质检中心,省新闻出版局所属云南省印刷产品质检站,组建云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承担相应产品产品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等职能,实行企业化管理,力争3-5年,再与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进行大范围、跨部门、跨行业改革整合,将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打造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二)在部门内进行剥离式改革,整合社会公益类职能职责,组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组建云南省标准计量质量科学技术研究院

整合省质监局所属省纤维检验局(县处级)、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县处级))、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副县处级)、省计量测试技术检测研究院(县处级)、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云南分中心、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县处级)、省珠宝玉石饰品校对检验研究院(县处级)公益类检验检测职能职责,组建云南省标准计量质量科学技术研究院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承担标准化、计量、质量公益性技术研究,国内外标准分析传递,WTO/TBT通报,统一代码数据库运行维护,计量基准、公用计量标准建立、量值传递、计量强制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型式试验、风险监测,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提供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保障,以及提供其它不宜由市场提供的标准、计量、质量技术研究,不再承担经营性检验检测及认证认可业务。

2.重新组建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技术研究院

在剥离式整合改革省质监局所属在昆六个处级直属事业单位(省计量院、省质检院、省特检院、省标化院、省珠宝院、省建材院)经营性检验检测认证职能职责的同时,重新组建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技术研究院,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锅炉(含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含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液化气体汽车罐车、超高压容器和医用氧舱)、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各类检验检测和锅炉介(水)质及水处理设备检验;承担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罐体)检验工作;承担或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以及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提供特种设备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保障的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不再承担特种设备经营性检验检测及认证认可职能。

3.组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整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检验检测院(县处级)、省药械评审与监测中心(县处级)、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县处级)、省药品认证中心(县处级)、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县处级)的社会公益类检验检测职能职责,组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相应产品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型式试验、风险监测,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提供基础研究和技术支撑,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保障,以及提供其它不宜由市场提供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不再承担经营性检验检测及认证认可职能。

4.组建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省工商局所属省消费者协会(省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县处级),省广告监测中心(县处级)、宣传中心(县处级)、信息中心(县处级)、省工商行政干部学校(县处级)、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县处级),省物价局所属价格研究所(县处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县处级)、省酒类菅理办公室(县处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所属省盐政稽查办公室(副县处级),省知识产权局所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省知识产权研究所,县处级),省质监局所属质量信息中心(县处级),组建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为省市场监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省市场监管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三)州市一级直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工作衔接

在顺利启动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组建云南检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标准计量质量科学技术研究院、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技术研究院、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等六个机构的同时,将分布在州市一级,由市场监管、环保、农业、水利、粮食、卫生等部门管理的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统一划归地方政府,实行属地管理,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托资源相对集中的当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对所属州市一级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进行剥离式整合改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性技术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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