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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是全文内容: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加快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家、省治太工作总体要求,确保2020年我市水质全面达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根本,以问题导向、目标管理为总体原则,认真落实《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修编)》、《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等各项任务要求,重点围绕水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家试点,在水环境系统治理、流域治理等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
——整体施策,综合治理。按照保护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系统考虑全市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统筹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业点源治理、河道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布局,畅通水污染治理脉络,加快建立生态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全市污染源现状及水质现状,全面掌握水环境治理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对重点断面达标难度较大、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薄弱、水体功能较高的地区,加快制定有效治污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涉及不同区域、部门交叉的重点工作,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过程管理,整体提升。树立水环境治理全过程管理理念,坚持源头预防,强化过程管理,推动注重单个工程项目实施向注重区域及流域水质整体改善转变,从推进水质改善向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综合管理转变。
——创新机制,依法治理。统筹利用市场和政府两种资源,探索流域管理综合决策和长效运营机制、以河流汇水区为单元的系统治理模式。推进将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控制线保护、经济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等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严格执法监管,全面落实依法治湖。
(三)治理目标
全面完成《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修编)》、《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等规划方案中提出的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
——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保持目前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限值的Ⅲ类标准和补充项目、特定项目的要求;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限值的Ⅱ类标准和补充项目、特定项目要求的比例逐年提高。
——改善河流水质。到2020年,武进港、太滆运河、漕桥河三条入湖河流水质年均浓度达到国家和省河流水质控制目标要求,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长荡湖、滆湖等湖泊水质比2013年水质有进一步改善。
——完成常州市总量控制目标。到2020年,全市COD、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5.9%、6.9%、19.5%和16.3%。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污水管网布局
1. 提升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水平。紧盯重点断面水质达标任务要求,优化污水管网规划布局,大力实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快提升集镇区污水接管率,统筹推进老城区、老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确保污水主管网覆盖所有建制镇集镇区,一、二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流两岸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到2020年,完成超过500公里污水主管网及支管网建设改造,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集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2. 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接管处置。按照“政府主导、因村制宜、统筹推进、长效运营”总体思路,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接管处置工程,完善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居住分散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难题。积极推广武进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模式,实现统一布局、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和统一监管。到2020年,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力争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域达80%以上。
(二)饮用水安全保障
1. 实施水源地保护。积极采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质改善措施,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附近范围内建设隔污缓冲林带工程,在水源地主要入河口等地建设水质净化林工程,逐步建立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
2. 推进自来水深度处理。以有效去除土臭素、甲基异莰醇-2等有机污染物和致臭味物质为重点,加快推进魏村水厂、南渡水厂和礼河水厂的自来水深度处理,保证自来水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实现自来水深度处理全覆盖,确保安全优质供水。
(三)生活污染源治理
1. 合理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及提标。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扩建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金坛第一污水处理厂、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武进区湟里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新建金坛区指前镇污水处理厂、溧阳市南渡镇污水处理厂、天宁区郑陆镇污水集中处理中心、武进区滨湖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新增污水总处理能力49.5万吨/日。逐步提升尾水排放标准,2019年底前,完成横林污水处理厂、漕桥污水处理厂、太湖湾污水处理厂、埭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2020年底,尾水排入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二级保护区内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氮磷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削减氮磷污染物排放。
2. 完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提高垃圾收运机械化、密闭化、环保性水平。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场和大中型垃圾中转站等新(改、扩)建设工程。对已经达到使用年限的填埋场进行封场治理,推进垃圾处理场(焚烧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四)点源污染治理
1. 加快工业企业污水接管及重污染企业整治。开展印染、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对印染、电镀行业实行排污量评估,逐一排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大幅降低入太河流工业污染负荷。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工作,推进化工企业向园区集聚,打造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规范的化工园区。到2018年,太湖一级管控区基本建成“无化区”;2020年底前,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建成生态工业园。
2. 加强通航船舶污染治理。将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纳入城市生活污染治理体系,对辖区内航道、渔业、餐饮船舶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改造,实行长效管理。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完善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2020年底前,完成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中的所有建设内容,内河港口、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含油污水接收能力。
(五)农业面源治理
1. 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调整种植业结构,打造环太湖生态农业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推广农艺节水保墒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进化肥使用减量化。加大有机肥产业支持力度,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商品有机肥补贴、缓释肥补贴、绿肥种植、生物农药、杀虫灯、防虫网、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到2020年,太湖一级保护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例达50%,一级保护区内的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20%以上,全市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削减5%,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
2.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分区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严格执行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有关畜禽禁养要求,对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提升改造行动,建设农牧结合型、清洁生态型、生态健康型养殖场。逐步建立小散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和处置利用社会化处理服务体系,形成种养结合循环机制。完善畜禽养殖废水收集处置体系,杜绝直排进入河道。到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具备粪污直接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全面建成畜禽粪污收运体系。
3. 强化水产养殖污染管控。积极推进生态化养殖,完成省下达围网养殖面积控制要求。规范池塘循环水养殖,推进标准化鱼塘建设,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到2020年,主要湖泊网围养殖面积完成省控指标。
(六)生态保护与修复
1. 清水活水。实施重要闸口动态监管,在武进区、新北区内重要闸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在线监测数据同步共享;实施水系清水活水工程,中心城区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和河道,通过主要河道及闸站控制,有序引清活水,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利用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实施后的引清功能,通过滆湖、长荡湖、太滆运河等河道引水,改善区域水环境。
2. 湿地保护与恢复。推进退圩还湖工程,修复具有生态属性的湖泊湿地以及湖滨湿地,在南北两侧构建生态岛链,修复滆湖河口及湖滨带湿地16000亩。构建生态屏障,实施湖滨带生态修复、出入湖河口生态修复等工程,构建武进港、雅浦港入湖水体终端生态截污净化带。完善武进境内太湖湖滨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提升环太湖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搭建水循环生态动脉水网,优化水文动力结构,构建河岸带生态湿地。依托丘陵山地和水系湿地,推进环太湖绿色廊道建设。到2020年,全市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21%,林木覆盖率不低于26%,自然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0%。
(七)河网综合整治
开展河网生态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实施长荡湖、滆湖、太湖等出入湖河流、骨干河网及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加强生态清淤及水系沟通,建设生态湿地驳岸,开展河湖生态湿地建设和修复、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修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入太水质。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排、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综合性措施,切实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
(八)开展重点流域治理
1. 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江苏省太湖流域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武进区联合宜兴市加快推进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及项目,探索创新跨地区协同治理机制。到2020年,努力将试点区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流域水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样板区。
2. 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武进西太湖综合整治、金坛区长荡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武进港戴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通过控源、整岸、治浜、清河等一系列综合举措,控制小流域污染物排放,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九)强化管理及创新
1. 创新流域管理综合决策和长效运营机制。整合水环境治理基本数据信息,探索建立流域管理决策大数据平台,努力实现流域治理智能管理模式。重点关注已建成项目,健全已建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 构建以河流汇水区为单元的系统治理模式。针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特点,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突出以骨干河流及其汇水区为单元的系统治理思路,充分考虑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以及时空差异等自然现状因素,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协同作用,集中实施关联性强的项目,以系统项目组合来解决水污染治理问题。
三、重点项目
(一)总体情况
根据目前常州市水环境实际情况,2018~2020年期间,主要实施十一大类156项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分类项目安排
1. 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
共安排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17个。按项目类型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项目7个,雨污分流排水达标区建设项目3个,农村生活污水接管处置项目7个。按行政区分,市级1个,新北区3个、金坛区3个、武进区4个,天宁区2个、钟楼区1个、溧阳市3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4个,其余13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2. 饮用水安全保障项目
共安排饮用水安全保障项目8个。按项目类型分,水源地改造和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3个,多水源供水和区域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2个,自来水深度处理改造项目3个。按行政区分,市级3个,武进区2个,溧阳市3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1个,《省实施方案修编》项目1个,其余6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3. 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
共安排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6个。按项目类型分,工业污染集中处理与深度处理工程项目1个,船舶污染治理项目1个,关停整治项目4个。按行政区分,市级1个,新北区2个,武进区1个,金坛区1个,溧阳市1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1个,《省实施方案修编》项目2个,其余3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4. 城镇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项目
共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46个。按项目类型分,城镇污水处理项目22个,垃圾处理项目24个。按行政区分,市级5个,新北区4个,天宁区及钟楼区3个,武进区12个,金坛区12个,溧阳市10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16个,《省实施方案修编》项目2个,其余28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共安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13个。按项目类型分,连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项目12个,池塘循环水清洁养殖项目1个。按行政区分,市级2个,新北区2个,天宁区1个、钟楼区1个,武进区1个,溧阳市6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4个,其余9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6. 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
共安排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38个。按项目类型分,湖泊生态清淤工程项目8个,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11个,生态隔离带及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项目1个,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18个。按行政区分,市级2个,新北区5个,天宁区1个,武进区11个,金坛区12个,溧阳市7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5个,《省实施方案修编》项目3个,其余30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7. 资源化利用项目
共安排资源化利用项目5个。按项目类型分,蓝藻及水生植物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农作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2个,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1个。按行政区分,市级1个,天宁区1个,武进区2个,金坛区1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1个,其余4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8. 水利工程
共安排水利工程项目4个。按行政区分,市级2个,天宁区1个,钟楼区1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2个,其余2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9. 河网综合整治工程
共安排河网综合整治项目13个。按行政区分,市级1个,新北区4个,天宁区3个,武进区2个,金坛区1个,溧阳市2个。按项目性质分,《省实施方案修编》项目3个,其余10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10. 节水减排项目
共安排节水减排项目5个。按项目类型分,农业节水工程项目2个,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2个,工业尾水循环利用与节水减排工程项目1个。按行政区分,天宁区1个,武进区2个,金坛区1个,溧阳市1个。按项目性质分,《总体方案修编》项目1个,《省实施方案修编》项目2个,其余2个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11. 监测体系与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共安排监测体系与预警系统项目1个,为新北区年度动态新增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全力落实推进本计划所制定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治太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制定年度治太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污染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障和监管措施。
(二)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水环境治理各项资金安排,优化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政府投入。2018~2020年省级太湖治理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总体方案修编》和《省实施方案修编》确定的项目。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化社会投融资机制。鼓励探索绿色信托、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金融等资金筹措方式。
(三)推进工程建设。充分依托水污染防治计划、“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海绵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重点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总体方案修编》和《省实施方案修编》中2020年前未建成项目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力度,定期分析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快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四)严格目标考核。对本《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严格考核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报告《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及工程的阶段性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考核。
(五)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全市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方式和对象,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分析研判和综合处理水平,优化数据处理和使用模式。完善水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准确,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水环境状况。强化政府与第三方互信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环保组织、志愿者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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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嘉陵江长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新建嘉陵江长滩河流域生态人工湿地和生态防护绿廊,包括河道清淤20公里、岸线整治、河道整理、生态护坡等工程;改造截污干管、防护堤、拦沙坝、配套用房及岸线停车位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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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丹江口库区神定河流域张湾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张湾区神定河流域,主要包含红卫片区、茶树沟片区、汉江路片区未实施污水改造的区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覆盖区域内新建改造雨污管网,以及其他配属配套设施如混凝土检查井、新建化粪池、雨水边沟修复
近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李富民与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座谈,双方围绕深化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湖北省副省长程用文出席座谈。王忠林向三峡集团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三峡集团诞生于湖北、成长于湖北,始终与湖北命运相连、亲如一家。
10月16日,湖北长港古运河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项目和鄂城区峒山城乡融合(二期)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长港古运河流域水环境生态治理项目:(一)项目一期(1)内源治理:垃圾、漂浮物及生物残体清理159680平方米。清淤疏浚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公示2025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项目,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共20个项目入选。关于2025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项目的公示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省拟申报2025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依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主任任海已为赴京要带去的新议案做好准备。“我希望将最真实的一线期盼带到全国两会上。”在任海看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政府和群众的“连心桥”。为了让建议“落地有声”,他积极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的群众接访,倾听民意
前不久召开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5年,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出台2025年度碳达峰碳中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实施意见予以公开发布。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为美丽福建全面建成提供有力支撑。中共福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近日,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江城建设规划(2024-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安全现代、生态宜居为总目标,全面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全力描绘“大东山水、秀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11月29日印发平湖市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意见(2024年修订),《平湖市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意见》共四部分十八条内容:一是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政策,鼓励各主体开展各类生态示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示范创建项目,开展“无废细胞
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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